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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河南省法学会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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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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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上午我参加了第九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听了关于精准扶贫法治保障问题的报告和部分发言,我觉得这次论坛办的很接地气。精准扶贫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地方区域法治论坛就是应该抓住这样的问题为切入点,把法学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紧紧联系起来,深入地进行研究和探讨,给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出好药方,拿出管用的好办法,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果为全局工作作贡献。

  我很高兴再次来到郑州,这是我到中国法学会工作后第四次来河南。第一次是2014年8月我在这里参加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并召开了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第二次是2015年3月,来参加河南省法学会的换届大会;第三次是在2015年9月,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郑州举办。每一次来印象都很深刻,特别是河南省法学会换届以来,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成绩非常显著,给人日新月异的感觉,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名列前茅。因此我想来河南再跟大家见见面,了解一下大家的工作情况,特别是了解一下鲜活的经验做法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倾听大家的意见建议,以便于我们进一步研究推动全国法学会工作。

  刚才听了省法学会的汇报,以及几个市县区法学会和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汇报,我很受启发也很受鼓舞。地方法学会包括地方研究会,条条框框少,更接地气,创造性强。去年3月,河南省法学会换届大会后,我与新一届领导成员见面座谈。当时满仓同志担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又新任省法学会会长。我认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法学会会长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一个很大优势。政法委在谋划开展工作中,要发挥好法学会优势,把法学会作为左膀右臂,理直气壮地领导好用好法学会这支现成的力量。我希望河南省能在这方面创造经验,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做出样子,闯出路子来。实践证明,河南省做得很好。对于法学会工作,满仓同志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推动力度非常大。我记得当时见面会上,承先同志汇报今后的工作打算,在县级法学会建设方面和研究会建设方面都提出了比较高的工作目标,我还对他们能否按时完成这些目标有点担心。现在的事实证明他们不但做到了,而且给了我们更大的惊喜。在县级法学会建设方面,到2015年底全省158个县级法学会已全部成立,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县级法学会还全部成立了党组。从全国看,有14个省级法学会至今还没有成立党组,这就显得河南这方面成绩尤为突出,很了不起。河南省法学会专门研究会新成立了25个,目前已达到36个,研究会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并积极探索研究会党组织建设,试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另外一个突出的特点是省法学会的工作是整体推进,法治智库建设、合作机制建设、法学研究、法治宣传、会员工作、法律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都做得不错,全面开花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可以说,河南省法学会成绩可圈可点,可喜可贺。对此,我非常高兴。希望大家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发展。

  结合同志们的发言,以及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就做好新时期法学会工作,我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认识法学会工作

  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要求群团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目前全总、妇联、共青团、科协以及上海市、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按照中央要求,其他群团包括中国法学会在内的改革方案,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中国法学会正在征求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以及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的改革意见建议。我们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深刻认识群团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走出法学会工作的新路子。

  群团工作是党通过群团组织开展的群众工作。由于党的群众工作对象众多,层次多样,党需要通过群团组织来广泛联系各方面群众,帮助党做群众工作。这是我们群团组织的基本功能和价值所在。群团改革核心的一条,就是要把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历史的和认识上的种种原因,法学会存在重精英、轻草根倾向。比如联系法学界多,联系法律界少;注重组织法学研究多,组织服务基层群众少;对个人会员设置门槛过高,使相当部分法学法律工作者望而却步;市县法学会组织构架不健全,存在很多没有覆盖到的工作盲区。这些问题在本届领导班子工作中虽然得到了比较大的改进,但离中央对群团组织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这些问题要一揽子纳入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明确下来。

  法学会作为重要的涉法类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的要求。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的重大机遇、角色定位、职能作用、突出问题,深入研究法学会与其他群团组织的共性特点与个性特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法学会首先应该是群团组织,应具有群团工作的共性要求、基本要求。这个共性要求、基本要求就是广泛的群众性要求,对法学会而言,就是通过广泛联系法学法律界,把最广大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完成新时期的任务和使命。同时法学会与其他群团比较,还应具有自己的个性特征,这个个性特征主要在于我们的联系对象、职能作用、优势特长与其他群团组织各不相同,因而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也各不相同。开展好法学会工作,要做到准确定位,把共性要求、基本要求和个性特征要求高度融合在一起,完善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的应有功能,最广泛地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

  组织是凝聚群众的阵地,是我们开展工作的网络和载体。群团组织的群众性,要求必须大力健全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包括党组建设。建立了法学会组织,并不等于健全了,也并不等于工作开展了。法学会工作需要不断深化,不断改进。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县级法学会组织仍然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现阶段,我们要着力解决组织覆盖不到、覆盖不全的问题,通过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改革创新法学会工作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的核心内容。创新不仅是发展方式、方法的创新,更重要的是思想的创新。改革创新也是群团工作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型,群团组织的社会功能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做好群团改革创新工作势在必行。

  法学会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工作理念、方式方法、服务手段、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实践探索,深入思考如何把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机制化、标准化、规范化。认真研究法学会组织和工作需要改革和改进的地方,全面了解我们所联系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改革创新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建立起一套有别于党政机关,有别于其他群团组织,适应法学会工作和法学法律工作者需要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切实履行好党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要大力健全组织,形成有效覆盖。按照“哪里有群众、哪里就要有自己的组织,怎么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么建组织”的要求,探索以多种方式建设市县法学会组织,构建完整的组织体系。河南法学会的经验要好好总结推广。

  要积极拓展法学会工作职能。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重要。法学会要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主动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要在政府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等工作中,积极主动作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要增强法学会的聚合带动能力。联系和引导涉法类社会组织,是我们作为桥梁和纽带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接长手臂、形成链条,努力把更多的涉法类社会组织团结吸引在法学会周围,承担对相关社会组织的指导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使大大小小的涉法类社会组织,成为法学会的二传手、三传手、四传手,像毛细血管一样,延伸到社会各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北京市法学会强化枢纽型社会组织职能的做法值得推广。

  要树立“大群团”工作理念,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其他群团的横向合作,善于借船出海、借梯登高。在资源联用、项目联建、品牌联创等方面,互通互助,共同发展。

  对照中央对群团改革的要求,法学会的差距还很大,除了上面提到的几个方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比如如何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如何解决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盖不足的问题;如何吸引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到我们的会员队伍中来;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等等。我们要认真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创新发展法学会工作,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三、加强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

  法学会干部队伍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加强对法学会干部的培养管理,选好配强各级法学会和各研究会领导班子。要通过学习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不断提高法学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按照群团工作要求,法学会干部队伍同其他群团组织一样,应该有不同于党政干部的特点和管理方式。法学会的干部主要应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少量的精干的专职干部;二是占有相当比例的兼职、挂职干部和编外骨干。结合法学会实际,各级法学会要解放思想,在人员使用上做到不拘一格,打开思路,创新做法。只要具备德才条件,可以广纳人才。年龄大一点小一点、学历高一点低一点、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是专职还是兼职,都可以考虑。要把政法机关的力量调动起来,特别是注意把刚刚到龄退出一线、有经验、有影响、有威望、身体健康的老法律老法学工作骨干吸收到法学会来。这些同志是我们宝贵的财富。平常有几个这样的同志进到法学会,专司其事,既出主意,又抓落实,对法学会开展工作非常有利。要真正发挥好会长、兼职副会长及理事会的作用,不能把兼职成员当摆设。要更多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法学会工作队伍。

  要按照中央要求,创造条件,推动法学会干部多岗位交流锻炼。争取中央组织部、地方党委、地方组织部门的支持,推进法学会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等各种机制。畅通法学会干部到其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锻炼。推动法学会与政法各部门之间干部的相互交流。探索建立中国法学会与地方法学会双向挂职交流制度,探索建立普通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研究专家到法学会挂职机制。有计划地把法学会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送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法学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推动法学会干部到基层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热爱群团事业、熟悉业务工作、有较强综合素质的专业化法学会干部队伍。

  同志们,今年是群团改革的关键之年。群团组织是民生民心的“晴雨表”,党风党纪的“听诊器”,是法治社会的“生力军”。各级法学会要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凝聚服务改革发展的正能量,让群团组织成为党心民意同频共振的纽带。要按照中央要求,把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战场。要在凝聚改革共识、引领法治实践和法学研究上展现新作为;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上展现新作为;要在立足服务群众、赢得民心,维护群众权益上展现新作为。

  无论是群团改革还是法治建设都没有现成的经验,经验都是一线工作、特别是基层创造出来的。在座的很多同志都来自基层工作一线,对法学会工作有更多的体会和感受,希望同志们在今后工作中多思考、多探索、多提出意见建议,为法学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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