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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
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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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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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2日,北京市法学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论述”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萧有茂同志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一级巡视员李宁同志,一级巡视员贾沫微同志,二级巡视员刘朝茂同志,全市区级法学会、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团体会员单位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党建管理岗位人员、市法学会机关全体干部等共计12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

  萧有茂同志在培训会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命运前途,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颁布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定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市委出台了《北京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些要求,不折不扣的将各项规定落地落细落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大政治任务。北京市法学会全系统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增强忧患意识和阵地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把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法学会工作各方面,以更有力的担当和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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