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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本级2023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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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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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法学会是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学术团体和群众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和市政府联系和团结首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

  1、团结首都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政法工作服务;

  2、组织和指导各研究会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3、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对本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4、同境内外法学团体和法律团体联系工作,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渠道作用;

  5、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学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参与培养法学人才、法律人才工作;

  6、负责会员及所属研究会的管理和联系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7、贯彻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统筹指导全市法学研究组织和涉法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办函〔2002〕11号)设立北京市法学会。内设4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部、联络部、社会工作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法学会本级行政编制23人,实际22人;实名制工勤人员2人;无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705.02万元,比2022年1667.97万元增加37.05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调资及落实国家有关政策。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00.0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0.0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5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5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705.02万元,比2022年1667.97万元增加37.05万元,增长2.22%。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38.0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75%,比2022年1028.91万元增加109.14万元,增长10.6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66.98万元,比2022年639.07万元减少72.09万元,减少11.2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法学会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62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19.8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0.88万元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3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4万元,其他0.9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0.8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法学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法学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79.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北京市法学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8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法学会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66.9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法学会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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