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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召开第五届两岸法律实务
专业研讨会赴台交流总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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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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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730日,根据市台办有关要求和市法学会2019年对台交流工作安排,市法学会在京瑞大厦召开了第五届两岸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赴台交流总结会。第五届两岸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赴台团组的部分团员,市法学会、市台办的领导和相关处室干部参加了会议。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萧有茂主持会议,市台办副主任于凤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市法学会研究部干部王心同志介绍赴台交流工作报告起草情况。《报告》从四个方面回顾总结了第五届两岸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及相关赴台交流调研工作情况,并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巩固和发展研讨会活动成果,积极谋划第六届“两岸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两岸司法协助机制,保障两岸民众合法权益。《报告》得到了领导、专家和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随后,与会人员结合赴台交流调研情况和本职工作实际,畅谈自己的认识和感受;同时,对下一步的两岸法律交流工作,特别是如何组织举办好“第六届京台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萧有茂书记在总结中指出,此次赴台交流活动达到了四点预期目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是对祖国宝岛的现状和国家统一目标有了新认识,进一步坚定了“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自信和决心,对赴台交流调研的人员都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在法学交流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固化了两岸法学研讨机制,夯实了法律实务交流基础,对第六届研讨会有了新的期待。三是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有赖于市台办领导和同志的支持与指导,市法学会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的恪尽职守,全体团员的积极配合和充分发挥作用。四是在对台交流上我们既要坚持唯物主义,又要坚持辩证创新思维。萧书记最后强调,第六届京台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在谋划上,“规模可以灵活一些、频次可以增加一些、对象可以广泛一些”。从现在开始,可思考下届研讨会的主题形式、参与人员等,力争做得更加完善。

  于凤英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第五届两岸法律实务专业研讨会及赴台交流的成功举办,得益于市委政法委领导重视和市法学会领导干部的全力支持,体现法学会担当负责,工作细致;得益于对研讨会工作的周密安排,组织有力;得益于全体团员自我的严格要求、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关于第六届研讨会的谋划,于主任非常赞同萧书记提出的三个“一些”,希望能发动前几届研讨会参与者的共同力量,在关系到两岸民众权益方面的重大法律上发声发力,为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和推动两岸共同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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