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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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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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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腾讯、阿里文娱(优酷、阿里影业、大麦网等)、爱奇艺、华谊兄弟、博纳影业、百度等20余家著名法学教育院所、艺术类院校、行业龙头企业发起、创办,于2016年9月报市法学会批准成立、2017年4月经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是国内首家专门从事文化娱乐法学法律研究、咨询、交流、培训等业务工作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市法学会的业务指导和市社团办的管理监督。学会于2022年7月23日在京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一)理事会等情况。第二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00名、常务理事33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当选为第二届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副院长刘承韪,北京理工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毅,快手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及联席公司秘书贾弘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丹林,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武玉辉等14人当选为副会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孟凡哲等7人当选为监事,孟凡哲为监事长。

  (二)业务范围。一是举办文化娱乐法学术研讨会;二是开设文化娱乐法学课程;三是开展文化娱乐法学课题研究;四是举办文化娱乐法学培训活动;五是参与国家立法建议活动;六是推动国际交流合作等业务。

  (三)宗旨与目标。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旨在团结和组织首都的文化娱乐法律工作者,以繁荣和发展文化娱乐法律研究为主要职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通过开展各种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发挥文化娱乐法对于首都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致力于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促进文化娱乐法学研究在首都的深入发展。

  二、主要领导情况

 

易继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监事长

孟凡哲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商学院

党总支书记、教授

常务副会长

刘承韪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教授、副院长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法治研究中心

主任

副会长

贾弘毅

快手集团

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及联席公司秘书

李丹林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

梁迎修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梅夏英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方金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

副会长

邰江丽

抖音集团

产品法务副总裁

王钦仁

中国电影出版社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编辑、编审

武玉辉

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主任

谢鸿飞

中国社科院

法学所民法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兰芳

腾讯集团

法务副总裁

 

北京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

秘书长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

专职工作人员

党建联系人

史雅文

北京市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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