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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建立“会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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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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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21日,市法学会在学会机关办公楼一层大厅举行“会员之家”揭幕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齐静同志,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萧有茂同志为“会员之家”揭幕。

  在市法学会机关建立“会员之家”,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中心思想,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地方法学会建立“会员之家”、《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把法学会建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要求的重要举措。在学会机关建立“会员之家”,为各研究会、区法学会和广大会员参加法学会工作、开展学术活动、展示研究成果等提供场所和平台。

  通过建立“会员之家”,更好地履行市法学会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的职能职责,发挥团结凝聚首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更多更便捷的方式,向广大会员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会员参与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的客观需要,为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服务观念,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首都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会员的获得感、幸福感提供重要保证。

  “会员之家”的建立,标志着北京市法学会会员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阶段。各研究会、各区法学会要结合实际,利用组织换届、举办学术年会、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时机,推动建立“会员之家”,营造浓厚的政治氛围。

  要利用“会员之家”,团结引导和服务广大会员,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法学会系统服务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会员之家”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职能:一是成为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利用“会员之家”这个平台,组织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引导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广大会员的爱党爱国情怀、理想信念、法治理念、爱会精神,凝聚思想动力,提升履职能力,促进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的长远发展。二是成为开展活动的主要阵地。牢牢把握“会员之家”的功能定位,常态化地开展会员活动。在活动中努力做到与凝聚共识相结合、与建言献策相结合、与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相结合,与服务会员、服务专家学者相结合,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主题活动”“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座谈交流活动”“为民服务实践活动”等,丰富广大会员活动的内涵和外延。三是成为互相学习的交流平台。要以“会员之家”为抓手,发挥研究会、区法学会各自优势,组织会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会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会员之家”成为有政治信仰、有共同价值理念、有温度的精神家园。要依托“会员之家”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法学会系统全面建设,集中力量创建会员活动品牌、突出活动特色、讲好法治故事,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谋求新发展、展现新作为,要切实建好、用好、管好“会员之家”,不断增强法学会系统的工作活力和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断提高会员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会员的成长进步、为首都的法治建设、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发力、再创佳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

(市法学会联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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