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征文工作的通知
各区法学会、各法学社会团体,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系列实践研究基地:
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和山东等七省(区、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今年由山西省法学会负责承办,拟于第四季度在山西太原举办相关论坛活动。为做好本届论坛征文工作,参照《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和《区域法治论坛工作指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和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环渤海区域高质量发展任务,把握环渤海区位特点,梳理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法治问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交流,为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二、论坛主题、分论题
(一)主题
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环渤海区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二)分论题
1. 推进区域民营经济和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研究
2. 推动区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协同保护研究
3. 区域协同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4. 区域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5. 区域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的法治保障研究
6. 区域协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保障研究
7. 区域协同推进涉外法治建设问题研究
特别论题:环渤海区域红色法治文化研究
三、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2025年5月30日—8月30日。
(二)论文要求
1. 征文内容。论文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结合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法治建设实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2. 征文篇幅。每篇论文字数一般控制在6000—12000字。1.2万字以上的论文需一并提交3000字以内的提炼核心观点的摘要。
3. 征文格式。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标题层次以“一”“(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论文关键词3—5个。
4. 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应当坚持学术诚信,对其提交的论文享有著作权,不得抄袭、不当署名和一稿多投,不得使用AI生成工具代写论文。论文应当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不高于25%。
(三)注意事项
论文征集范围仅限以往未获奖论文,曾在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奖的论文不能再次提交。同一作者仅能有一篇论文获奖。作者提交论文,即视为同意可公开出版。论文征集不接受涉密文章。
四、征文评奖
(一)评审原则
论文评审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把政治关;坚持质量优先,公平公正,严格筛选;坚持原创,体例规范,紧扣主题;坚持突出实践特色,突出创新观念,突出成果转化,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二)奖项设置
论文评奖设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10篇)和优秀组织奖(2个)五个奖项。
(三)评奖程序
北京市法学会根据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工作指引》有关要求,遴选学术委员会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对首都地区所征集的论文进行匿名盲评。同时,北京市法学会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及获奖情况,评选2个优秀组织奖单位。北京市法学会及时将本地区评选结果报送山西省法学会,山西省法学会汇总各省区市获奖情况后,报中国法学会确认并在山西省法学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10天。
论坛组委会为获奖论文作者制作评奖决定和获奖证书,证书上加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印章。
(四)评选标准
1.一、二、三等奖的评选标准:
(1)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法治问题或区域间共同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和对策研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注重实践特色:紧密结合区域法治建设实际,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一定的理论价值。
(3)富有创新突破:观点及对策富有创新,对解决法治建设实践问题有新的突破。
(4)有利成果转化:论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材料充分,剖析问题深刻,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研究成果可以被相关部门直接应用采纳。
2.优秀奖的评选标准: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五、论文报送
请各区法学会、研究会和相关政法单位,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所征集论文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邮箱(bjfxhyjb@sina.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第二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XX单位)”。
北京市法学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