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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举办生态文明建设法制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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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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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10日,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彭真民主与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会等单位共同举办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全国人大法工委、环资委、国家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的环境法学者及环境律师、环境NGO人员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出席论坛。
    该论坛分别由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和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竺效副教授主持。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社科院研究员、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常纪文教授、北京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芦建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等人分别就“环境立法战略、环境立法衔接、环境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环境法制中的矛盾及困惑”等进行主题发言并深入交流。
    第二阶段:国土资源部处长刘欣、首都经贸大学教授高桂林、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侯佳儒等人,围绕“我国矿产资源保护中的环境法制问题、雾霾治理问题”等进行研讨,随后展开了热烈讨论。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处长刘海涛、李文阁等也在讨论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最后,周珂和袁杰在就论坛进行了总结。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我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正在进入关键时期,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空前严峻。环境保护法面临修改,而当前社会关注的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包括雾霾治理、固体废物污染、地下水污染、重金属超标等问题以及环境法学者较为关注的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法实施机制等问题,能否在法律制度上有所创新和突破事关重大。这些问题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本次论坛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一次重要活动,旨在组织专家学者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研讨,寻求环境治理和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最佳办法。论坛中,既有重大理论问题的积极探索,又有针对立法实践问题的论证分析,发言积极、主题突出、观点新颖,建议得体,达到了论坛的预期目的。
                 (供稿单位: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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