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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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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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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医美镜)在北京政法委、首都综治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的关心协调下,于2018年5月22日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成立,上级主管单位为北京市法学会,是国内唯一一家开展医疗、生活美容纠纷的成因研究、鉴定评估与纠纷调解工作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机构。经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各级人民法院认证。

  (一)中心宗旨

  医美镜与消协组织展开深入合作,旨在加强医疗美容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积极推进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治理模式,在纠纷处置、服务合规、价格规范、广告宣传等方面,通过查询、约谈、公示、警示、揭批、诉讼等手段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助力医疗美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工作

  根据《京高法发(2016)374号》文件、《京高法发(2016)368号》文件、《京高法发(2016)369号》文件精神,医美镜开创“多元调解”重要司法改革在医疗美容行业的示范应用先河,可接受各级法院委托组织对涉及医疗、美容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积极化解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领域产生的医患纠纷和服务纠纷,保护消费者与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医美镜精心组织法律专家、医学专家并结合司法鉴定资源,科学开展医学会诊、医疗鉴定、责任评估等工作,为医美保险推进与医患纠纷化解提供客观依据和参考标准。

  医美镜积极组织行业专家、学者深入实际进行医美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精心组织法学课题研究工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政府部门立法立规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发挥政府“智囊团”“思想库”等职能作用,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领导

职 务

姓 名

现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理事长

刘  锋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中韩专家交流服务中心

主任

副理事长

徐寿春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理事

王  岳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副院长

张立明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

许  旭

北京国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于晓冬

韩中整形医疗交流协会中国服务中心

主任

王  岩

北京中正司法鉴定中心

主任

许士海

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

理事

办公室主任

茹小山

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

主任

秘书长

刘洋

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

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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