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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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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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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北京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成立于1985年8月21日,1996年更名为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经五次换届,第一至第四届会长由中国人民大学赵中孚教授担任。2008年1月,赵中孚教授改名任名誉会长,第五届会长由龙翼飞担任。理事会成员分布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院、律协、仲裁委、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

  学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加强学术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双向交流,有选择性地举办“民事疑难案件研讨会”、“庆祝《民法通则》颁布大会”、“民商法教学经验与改革座谈会”、“中国保险法律研讨会”等多个学术研讨会;举办《民法通则》、担保法、物权法及审判体制改革、合同法等法制讲座、专题报告会;积极提供立法咨询和法律服务;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合作,举办公司法审判实践研讨会,就公司案例审理中的若干问题取得共识,对其它地区法院审理公司案件也产生较好的影响。为推动民商法学这一最具有实用性且发展变化最为迅速的学科发展,最大限度地为改革开放服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领导

会  长

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副会长

万猛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教授

叶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朱春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庭长

刘凯湘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苏号朋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教授

李大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导室

原主任

李仁玉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教授

吴  晨

北京市律协民法学专业委员会

主任

张广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研究员

陈  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研究员

林  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教授

姚新华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所

教授

钱明星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秘书长

邢海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党建联系人

邢海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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