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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等单位联合举办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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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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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3日—4日,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在京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主题为“企业破产法的回顾与展望”。来自全国各地的8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包括全国法院系统代表300余人、高校科研机构代表40余人、管理人代表400余人。出席会议的还有银监会、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国税局、北京市法学会等政府部门的领导;中国银行业协会、中信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证信用增进(上海)资产管理公司、阿里巴巴、深圳国联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系统的管理人员以及光明日报社、法制日报社、法律出版社等多家出版传媒机构。会议议程包括开幕式、大会主题演讲、分论坛研讨、开放式交流、优秀论文颁奖、闭幕式等环节。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副教授主持。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韩耕先后在开幕式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在开幕式做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小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等嘉宾做主题演讲。

  王欣新会长代表论坛组委会,对各位参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指出,本届论坛共收到参会论文220多篇,出席大会的嘉宾有来自全国各地。参会的人数、论文征集数量再次打破中国破产法论坛的纪录,反映出社会各界对《企业破产法》实施与完善的极大的关注,以及对中国破产法论坛的热情支持和参与。中国破产法论坛已成为我国破产法领域进行学术理论和实务经验交流的稳定而权威的平台,希望各位嘉宾能够共同为中国破产法的实施与完善继续奋斗。林嘉书记致辞指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等研究机构,通过主办中国破产法论坛及其专题研讨会,凝聚各界从事破产法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有识之士,推动了破产法学科的发展,也为破产法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本次论坛能够对破产法视野下破产过程中劳动法的问题展开研讨。刘超副部长致辞回顾了15年来我国在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与国际贸易反倾销调查维权中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指出希望借助破产法论坛加强交流和合作,利用破产法、利用国际破产规则更好地维护中国企业国际投资的合法权益。韩耕书记致辞,代表北京市法学会热烈祝贺论坛的召开,对破产法学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成效表示了高度认可,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和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服务国家和首都的法治实践。三是要加强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新型法治智库的能力和水平。杜万华专员的重要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今后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至少应该重点关注四个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破产程序的启动机制,解决破产立案难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推行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把执行转破产这项工作再深入扎实地推进下去。三是进一步加大破产审判机构的专业化和破产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四是要建立和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

  

  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韩耕

  大会主题演讲(一)由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刘兰芳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小荣、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在大会上分别做了题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破产审判的重点问题及未来走向”、“破产法实施的社会配套法律与制度建设”、“庭外重组中破产法体系中的地位”、“秉持浙江精神  深化推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主题演讲。

  大会主题演讲(二)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李永军教授与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刘平共同主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张建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夏正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丁海湖、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俞巍、中信银行总行法律保全部总经理助理文建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企业破产法学会副会长许胜锋做了“破产审判的山西实践”、“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十年回顾”、“破产法的广东实践”、“破产审判——小地方也能有大作为”、“上海法院破产司法实践十年回顾与展望”、“珍视初心 展望未来——破产法与金融债权保护”、“管理人制度的深圳实践与反思”的主题演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长印教授从破产法的功能、破产法的实施与完善、破产案件的处理等方面对论坛主题作了评议。

  分论坛包括四个部分。第一分论坛的主题为“破产法实施十年之总结与展望”,分两个单位。第一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王富博和暨南大学法学院杨春华教授共同主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郑伟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方飞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人王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周焕然、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程顺增分别做了“关于构建完善破产审判机制的探讨”、“2013-2016年温州法院企业破产审判报告”、“‘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的司法路径探索——基于南京法院十年破产实践的思考”、“广州中院搭建绿色通道,助力‘僵企’出清”、“破产审判与‘僵尸企业’处置的实践探索与思考——以衢州法院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助推供给侧改革为观察点”的主题发言。自由讨论之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周家开和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艳丽做了精彩点评。

  第二单元由国家法官学院民商事审判教研部主任胡田野教授和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共同主持。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根才、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蒋先锋、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琛、杭州市律师协会企业重整与清算专业委员会主任卢燎峰、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静、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殷慧芬分别做了“《企业破产法》十周年破产案件审理的调研报告——以江山法院破产案件审理为样本”、“以‘实践+创新’切实转变破产审判工作理念和思路——常熟法院破产审判十年司法实践的调研报告”、“破产审判绩效考核机制探究”、“破产管理人执业状况的调研报告”、“知识、制度到观念——中国个人破产立法的障碍分析”、“消费信用与过度负债的中国视角”的主题发言。自由讨论之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唤忠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高级顾问杨征宇做了精彩点评。

  第二分论坛主题为“重整制度的司法实践及其改进”,分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大兴和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费会平共同主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郑成新、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香港大学法学博士赵惠妙、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法官黄建东、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朝晖、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法律部副主任章菁分别做了“以企业重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于对中铁钛白重整成功案例的解析”、“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政府干预实证研究”、“上市公司重整及重大资产重组衔接问题分析——以舜天船舶公司重整案为例”、“上市公司重整投资人承诺履行及变更有关问题探讨”、“企业重整投资者引进的可视化探索”的主题发言。自由讨论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郁琳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忠华做了精彩点评。

  第二单元由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科研处副处长郗伟明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周荆主持。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旺翔副教授、邓迪大学法学院讲师谢博、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蔡雄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贺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破产专业委员会主任范利亚、中欣重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全胜分别做了“破产重整中出资人权益保护的本质与界限——以德国法为鉴”、“出售式重整模式的法律适用问题及完善”、“建筑业企业破产重整若干问题与对策探讨——以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为基点”、“当事人自治与司法裁断:公司集团破产规则设计的均衡进路”、“加强中介机构制度建设推进困境企业拯救”、“形成偿债能力评测标准共识 建立银企资产挽救良性机制”的主题发言。自由讨论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杜军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胡利玲教授做了精彩点评。

  第三分论坛主题为“债务人财产与破产债权制度”,分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许德风教授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叶炳坤副庭长共同主持。中国证监会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联合培养博士后杨光、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郭靖祎、北京市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悦、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乐敏分别做了“论破产定金债权”、“海商法与破产法的冲突与弥合——兼论航运、造船企业破产特殊适用规则的必要性、“破产债权确认规则研究”、“破产债权确认程序若干问题探讨——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后债权人救济途径的发掘”、“破产企业环境侵权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司法策略——基于优先受偿顺位及责任主体的考量”的主题发言。自由讨论之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光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美丽做了精彩点评。

  第二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和绍兴市律师协会楼东平会长共同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吴长波副教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晓红、玉环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项延永、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破产庭副庭长朱志亮、真璞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首席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郑学仲、毕马威中国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和重组咨询服务合伙人曹春烨分别做了“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中的破产隔离法律问题研究”、“破产程序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从不动产租赁合同的解除看破产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浅谈破产重整中待履行合同转让”、“因应于破产制度语境的待履行合同之规则完善——基于与普通合同履行价值诉求相殊的视角”、“从会计师角度看‘执转破’中的财务服务”的主题发言。自由讨论之后,四川大学法学院刘宁副教授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婷律师做了精彩点评。

  第四分论坛的主题为“智慧法院背景下的财产处置及其涉税问题”,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国际室副主任孙红梅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黄贤华共同主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判员丁立波、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瑜、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萍萍、浙江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干部、税务公职律师徐战成、扬州苏中兴企业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黄梅分别做了“破产案件审理中的‘刑民交叉’问题研究”、“论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抵押权的实现顺位——以权利冲突为视角”、“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中‘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方式——以房地产开发企业A破产为例”、“拍卖公告中税费转嫁承担条款的合法性与操作之张力”、“破产清算工作中的涉税难点问题及建议”的主题发言。自由讨论之后,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传华和北京鹏祖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朱鹏祖做了精彩点评。

  第二单元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张如果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公平贸易处处长郑伟共同主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张帆、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吕秋红、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助理审判员马嶙侃、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飞、阿里巴巴创新事业部司法拍卖专家姜天萃、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风险合规部门负责人邓景方分别做了“规范破产资金监管的探索与思考”、“关于破产案件资产处置情况的调研报告——以衢江法院破产案件资产处置实践为样本”、“智慧法院背景下浅析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选择——以富阳法院破产审理为样本”、“最高法院企业破产重整信息平台的开发与利用”、“‘万联网’背景下的破产财产处置”、“互联网+实现债权申报无人值守实践与思考”的主题发言。自由讨论之后,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王斐民和上海汇通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励贞做了精彩点评。

  大会主题演讲(三)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汤维建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石静霞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光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慈云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尹正友、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董事长、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提瑞婷、中央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专任副教授郑有为、香港柯伍陈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伍兆荣(田文锋律师代为发言)分别做了“中国跨界破产法的十年:回顾与展望”、 “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问题思考”、“重整程序中的重组方” 、“债转股在重整实务运用中的尴尬”、“破产管理人机构的公司制运行与角色定位”、“论个人破产中不得免责的债务类型”、“香港跨境破产法的新发展及其对大陆破产管理人在香港行使职权的启示”的主题发言。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陆晓燕从个人破产法研究的价值、破产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管理人的职责等角度对以上主题做了点评。

  论坛开放式交流环节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郑志斌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欣新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丁海湖、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鞠海亭、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陆晓燕、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坤成、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池伟宏、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一民等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对与会嘉宾的现场提问做了专业解答,气氛活跃,讨论内容具体、深入,得到了嘉宾们的广泛好评。

  优秀论文颁奖由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张世君主持。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刘兰芳女士宣布了本次论坛征文获奖名单,共评定一等奖6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8名。王欣新、刘兰芳、汤维建、石静霞、韩长印、徐阳光作为颁奖嘉宾为论文获奖者进行了颁奖。

  

  论坛闭幕式由张世君副会长主持,徐阳光秘书长做闭幕总结。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胜利闭幕。

  (供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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