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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
  •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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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学会各研究组织、各区法学会,市政法单位: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于2017年8月下旬在辽宁省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承办方另行通知。为做好征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环渤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问题研究

  (二)分论题

  1、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立法协调问题研究;

  2、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研究;

  3、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研究;

  4、环渤海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

  根据实际情况,不仅限于海洋生态,也可自拟有关环渤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多方面的法治问题作为分论题。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应围绕论坛主题,结合参考选题,可自行确定具体题目。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原创。市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对征集论文将通过检索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0%。

  3、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字数在5000——8000字。正文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排列;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单位及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文中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论文征集和评选表彰

  1、市法学会组织对论文进行初评,8月2日前将初评结果提交论坛组委会,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所有获奖论文加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印章。一等奖获奖论文由中国法学会统一结集出版。

  3、论坛组委会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4、请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7月10日前,集中将征集的论文电子版,发至市法学会研究部电子邮箱:bjfxhyjb@sina.com。并注明“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以便查收。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论文的征集和推荐工作。

  可登陆“首都法学网”下载通知电子版。

  温馨提示:如作者不同意公开发表论文请注明“不同意公开发表”。未注明者,视为作者同意公开发表,组委会不再征求作者的意见。

  联系人:李连旺  67634590  13520158678

  肖  然  67634590  15910340575

  邮  箱:bjfxhyjb@sina.com

  北京市法学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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