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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法学会成立
助力法治朝阳建设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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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5日,朝阳区法学会成立大会在庄严嘹亮的国歌声中隆重开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延昆同志,朝阳区区委书记吴桂英同志,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市司法局局长苗林同志,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同志出席,朝阳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办主任张维刚同志主持会议。来自朝阳区政法战线、政府机关、基层法律工作者及首都法学专家、媒体界的会员代表161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苗林同志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朝阳区法学会的批复》,张延昆同志、吴桂英同志为北京市朝阳区法学会揭牌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吴桂英同志对朝阳区法学会的建设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担当职责使命。要坚持党的领导,找准职能定位,认清发展形势;二是要主动服务大局,提升服务法治实践水平。聚焦重点工作任务,聚焦服务法治实践,聚焦社会治理创新;三是要注重开拓创新,努力建成一流的区级法学会。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

  

  张延昆同志对朝阳区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立足基层、建好阵地,切实发挥好区级法学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区级法学会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确保法学会研究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整合法学研究资源,大力繁荣区域法学研究。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区域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学会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区委政法委要加强对区法学会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繁荣发展区域法学研究提供坚强保障。把区级法学会建设好、作用发挥好,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做出更大贡献!

  

  随后召开的朝阳区法学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朝阳区法学会工作规则(草案)》和《朝阳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朝阳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61名、常务理事25名、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及秘书长1名。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赵红伟当选为朝阳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赵红伟同志表示,作为朝阳区法学会的牵头者和服务者,将以坚定的信心、积极的姿态、饱满的热情把法学会的工作做好,为朝阳区的法治建设多做实事,为全面依法治区贡献一份力量,为全区安全稳定尽一份责任。

  (北京市朝阳区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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