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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功举办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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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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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学术年会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召开。会议全面探讨大气污染防治、雾霾治理法律制度研究、资源社会转型、环境资源法基本法律概念研究等领域存在的现实问题及理论和实践创新,并选举高桂林教授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绿色发展研究院院长侯佳儒教授主持开幕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市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喻中教授致欢迎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创始会长周珂教授代表第二届理事会做工作报告,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教授讲话。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翟勇主任提出,环境法研究应深入化,明确各项法律概念;提出资源战略主张,社会发展规划应以资源为中心。并指出,石化能源短缺仅只陆地资源,深海资源仍然丰富,避免资源焦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环境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教授指出应加强雾霾法理学研究,民众生活污染源也应纳入法律规制范畴。同时表示,立法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重视经济与环保协同发展。

  

  学术报告之后,举行了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研究会新一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选举并产生创会会长、名誉会长、顾问以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高桂林教授对大家的信任和支持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并提出本届任期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一是做好社团登记工作,力争一年内成为独立社团法人单位;二是召开热点问题小型研讨会;待条件成熟后,召开跨区域大型学术会议;三是加强北京市环境法治网的建设,创建微信公众号推广。并表示将继续发挥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光荣传统:为社会奉献,为会员服务,为国家分忧,为学术搭台。最后高桂林教授向大家献上新年新春祝福。

  

  研究会成立十二年以来,积极推动北京市和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推动环境资源立法,拓展环境资源法律实务,凝聚环境资源法学人才,在探寻环境资源法学问题的解决途径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一是加强课题研究,积极承担和完成课题研究,并且成功完成五个结项,包含市法学会一级科研课题、市法学会科研课题以及高桂林教授主持的大气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二是积极做好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工作,自2011年起,已连续六年举办了六届“中欧社会生态与法律论坛”,北京环境法学界最先在国际最高水平学术刊物SSCI上取得零的突破,目前已在SSCISCIEI等国际高等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多名研究会成员获得全国或国际性环保奖励。有关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获得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被采纳,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

  会议由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中心承办。

  (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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