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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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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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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9日上午,北京市通州区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通州会议中心胜利召开。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应邀出席会议,通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贵明、通州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立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祁治国以及近170名会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通州区政协副主席、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石宝玉主持。
    会上,首先由市法学会周远清同志宣读了市法学会《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通州区法学会的批复》,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贵明为区法学会成立揭牌。 
    大会审议通过了《通州区法学会工作规则(草案)》和《通州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通州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50名、常务理事19名、会长1名、副会长1名、不驻会副会长13名以及秘书长1名。
    通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贵明同志当选为通州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志军同志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区公安局调研员田有成同志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秘书长。
    刘贵明同志就如何做好通州区法学会的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成立区法学会的重要意义。区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和市法学会的基层组织,承担着联系和团结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和服务基层法治实践,推进地方法治建设等职责,对提升基层社会稳定、推进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切实加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区法学会要以成立为契机,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吸引广大会员把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扎根基层法律研究实践工作,牢记服务副中心建设的职责,增强时不我待的责任感。 三是要围绕大局,为副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副中心建设在履行承接疏解双重责任、优化空间布局和经济结构、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挑战,这就需要切实发挥区法学会的平台作用以及“第三方”的身份优势,切实整合各类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资源,吸纳更多的点子,汲取更多的智慧,汇集更多的力量,及时把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章程》,切实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在市法学会和区委领导下,不断提升通州区法学会组织建设、会员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有为才有位,区法学会成立不是为了成立而成立,下一步要进一步发挥法学 会的作用。

    最后,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同志代表北京市法学会对通州区法学会的成立以及各位当选的理事、常务理事和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的祝贺。杜石平同志介绍了法学会的历史沿革,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正确理解和认识法学会的性质,切实增强做好区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坚定政治方向,明确法学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服务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
                               (北京市通州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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