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与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共同举办“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典型违法表述论证”座谈会

  •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
  •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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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13日,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与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在市工商局三层会议室共同举办了“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典型违法表述论证”座谈会。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赖恽、法制处处长刘波,市工商局合同监管处处长廉建设、副处长李颖琳,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苏号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米新丽、秘书长房仕龄等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同时,还邀请了花旗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等银行界代表或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针对银行格式条款中典型违法表述进行了论证。经过前期社会调研,筛选出信息披露、逾期未还款、格式条款的说明和解释、单方面取消持卡人资格等十一项表述,请法学专家、银监会及银行界代表等,面对面的进行交流、论证。与会代表纷纷发表意见。

  经过座谈讨论,特别是法学专家在十一项内容的表述,从法理上进行了论证,座谈会基本达成共识。大家提出了将对银行界格式条款进行修改的建议,达到更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供稿)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于2008年12月28日经市法学会、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是北京市法学会领导下的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的专业社会团体。本学会拥有一流的民商法学者,并且有很多在实践部门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大型企业、社会组织参加,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首都人才优势,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将一个又一个研究成果不断的上报有关部门,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消费者基本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懈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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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  长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中心主任、教授
    二、常务副会长
    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邱宝昌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副会长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邹维萍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会教授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永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保玉  中国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马  强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曹中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长
    司尚贵  原北京市法学会调研员
    张严方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四、秘书长
    房仕龄  原北京市工商局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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