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修订工作首次会议在北京市工商局召开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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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的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首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内需方面的作用,受北京市工商局委托,由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承担《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2015年7月9日,针对新消法实施一年来,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首都建设中的作用和存在主要问题,在北京市工商局召开首次工作会议,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李朔、消保处处长陆原、副处长任世利、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罗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秘书长房仕龄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并参与研讨。

  会议首先由市政府法制办原副巡视员孔繁荣做关于立法要求的报告,其次由任世利副处长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分工协作等事宜。

  会上,市消法学会副会长吴景明和秘书长房仕龄就《办法》的修订发表意见。

  会后,制定了《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修订调研工作方案》,确定了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修改调研工作团队名单。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高度重视这次《办法》修订工作,专门召开了会长办公会议,会长杨立新要求要全力配合市工商局做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修订调研等工作。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办公室主任薛治安、秘书长助理张艳妍参加了研讨会。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于2008年12月28日经市法学会、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是北京市法学会领导下的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的专业社会团体。本学会拥有一流的民商法学者,并且有很多在实践部门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大型企业、社会组织参加,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首都人才优势,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将一个又一个研究成果不断的上报有关部门,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消费者基本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懈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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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  长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中心主任、教授
    二、常务副会长
    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邱宝昌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副会长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邹维萍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会教授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永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保玉  中国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马  强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曹中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长
    司尚贵  原北京市法学会调研员
    张严方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四、秘书长
    房仕龄  原北京市工商局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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