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于2002年8月正式成立,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刘隆亨教授为会长,张守文、刘剑文、徐孟洲等3人为副会长,周序中秘书长。聘请吴志攀、黄景钧、李培传等为顾问。2005年1月,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增补了12位理事,10位常务理事和4位副会长,使该研究会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备。
    2009年6月,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挂靠在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的性质:在北京市法学会的直接领导下,从事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的学术性群众团体,负责组织政府机关和实务部门、首都高校等有关单位热心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工作人员,进行金融与财税法学的研究和探讨。
    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的主要任务:一是组织会员学习认真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学研究水平,保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把依法治国与北京市依法治市紧密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和探讨,提出推进依法治市实践发展的意见、建议。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的职责。四是为北京市高科技产业试验区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财税、金融、知识产权和高科技创新体系服务。五是运用财税政策和财税法制建设手段,为促进首都现代化建设和改善民生提供服务。六是参与和举办重要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2010年12月4日,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联合大学召开。财政部条法司原司长王家林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梁毅、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信、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中国银行条法司副长边志良、北京联合大学党委书记徐永利、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检特邀检察员黄景均等领导和佳宾出席大会并讲话,来自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中央国家部委、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及市属财税金融系统的领导、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在京高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和会员代表约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组织规则》和《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组织机构。
    会议选举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杨宜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选举财政部条法司原司长王家林、北京市地税局总经济师卜祥来等13人为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选举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健波为第二届理事会秘书长。大会推举刘隆亨教授被为荣誉会长,聘请黄景均、尤克介同志为顾问。

    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于2002年8月正式成立,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刘隆亨教授为会长,张守文、刘剑文、徐孟洲等3人为副会长,周序中秘书长。聘请吴志攀、黄景钧、李培传等为顾问。2005年1月,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增补了12位理事,10位常务理事和4位副 会长,使该研究会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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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  长
杨宜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二、副会长(13人)
王家林  财政部条法司原司长
卜祥来 北京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孔繁琪 北京市国税局副局长
边志良 中国人民银行副司长
孙健波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朱大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颖津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授、市政协委员
张智勇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杨  萍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周序中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周  茵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
赵克义  北京市建设银行总经济师
谢建华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三、秘书长
孙健波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四、荣誉会长
刘隆亨 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五、顾问
黄景均  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尤克介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收司原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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