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领导参加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大会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
  •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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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8日,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希尔顿逸林酒店召开第三届理事大会。来自首都各界妇女法学研究领域的近208位理事参加了会议。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常红岩主持,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秘书长李静作关于第三届理事大会筹备情况的说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夏吟兰作《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妇女法学研究会组织规则》,《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选举毕东丽等为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选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为会长,选举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凤芝等为副会长,选举李静为秘书长,选举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高蕾为副秘书长,推选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老师等对妇女法学研究会工作做了卓越贡献的学者为研究会顾问。

  最后,杜石平副会长作总结讲话,他表示妇女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市妇联的关怀和支持下,多年来为首都妇女法学研究事业和妇女权益保护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值得我们尊敬和感谢,希望新一届理事会在马忆南会长的带领下,继续致力于首都妇女法学研究事业,并继续积极支持、参加市法学会的课题申报、论坛举办,法律服务项目等各项活动,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北京会法学会联络部供稿)

   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是专门从事妇女法学理论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下设理事会和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妇联权益部。学会成立于1998年10月,由致力于妇女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妇女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已有会员近160名。
学会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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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长

  马忆南  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二、副会长(以姓氏笔画排序)

  马凤芝  女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李明舜  男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

  费安玲  女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教授

  董小兵  女  北京市女警察协会会长

  薛宁兰  女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

  三、秘书长

  李  静    北京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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