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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法学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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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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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市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并对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进行了增补调整。

  会议选举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红敏为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选举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张海岩为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增选刘丽芳、任强锋为区法学会副会长,增补彭坤为理事。

  会议表示,自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使命,努力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服务保障昌平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新担当,为推动法治昌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在政治建设方面,持续强化党的领导。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法学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法学会新任务新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团体会员单位的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在法治建设方面,积极服务法治实践。要继续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协调建立镇街首席专家团队,聚焦各级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首要法律问题,在社会治理中作出积极贡献;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主题,组织好“双百”法治宣讲和“北京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要深化交流研讨,团体会员单位、镇街和区法学会理事成员要积极参加市法学会举办的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业务培训等,促进成果转化和区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在自身建设方面,着力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平安昌平建设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学术研究,推进区法学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大力培养人才,挖掘有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员,按程序和条件发展为个人会员,提升青年人才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全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要坚持主动作为,各团体会员单位和理事成员要同区法学会一道,多出点子、多铺路子,在昌平法治实践的第一线积极作为,切实发挥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

(昌平区法学会供稿  社会工作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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