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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履职保障与首都营商环境优化专题研讨会
在京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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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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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中国破产法论坛·管理人履职保障与首都营商环境优化专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北京破产法庭承办,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协办。会议聚焦管理人履职存在的障碍及其克服、银行金融机构如何支持管理人履职等具体议题,助推首都营商环境优化建设。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欣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薛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立娜,北京市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白贵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莉蓉,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中国工商银行结算与现金管理管理部副总经理王鈜,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张展以及北京高院企业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中的50家入册管理人机构代表共计20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交流。

  本次会议共分为开幕式、“管理人履职遇到的障碍及其克服”“银行金融机构如何支持管理人履职”两个主题研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破产与清算案件金融服务合作签约、闭幕总结等环节。

  开幕式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主持。王欣新教授、薛强庭长、马立娜副院长、白贵秀副主任、王鈜副总经理等领导先后在开幕式致辞。

  王欣新教授在致辞中提出,本次专题研讨会是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与北京法院系统共同举办的第三次专题研讨会,也是北京破产法庭成立以来,参与举办的第一次学术会议,体现了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立足北京,为首都破产审判服务的发展理念。管理人制度是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依照市场化、法治化要求构建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加快完善管理人制度,大力提升管理人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督,为改善企业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薛强庭长在致辞中指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过去的一年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包括重新编制了破产管理人名册、推动破产案件的繁简分流、成立北京破产法庭、建立管理人保障资金等。此次研讨会立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重要的发展目标,着眼于管理人履职障碍与解决机制的探索。希望通过法院系统与管理人的共同努力,将破产审判工作和破产法治事业做得更好。

  马立娜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在破产法的有效实施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不仅关系到破产案件的质效,关系到破产企业的命运与未来发展,而且关系到首都市场化、规范化、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马立娜副院长介绍了北京一中院在完善管理人选任、创新“三无”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方式和加强管理人履职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并从“一个中心、两个关系、三个方向”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一是突出管理人的独立地位,落实管理人中心主义;二是处理好管理人依法履职与尊重意思自治、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两对关系;三是坚持管理人队伍市场化、法治化、职业化的改革方向。

  白贵秀副主任在致辞中指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作为北京市法学会所属的64家研究组织之一,组织机构健全、学会管理规范、学术活动踊跃、研究成果丰硕、品牌效应明显,是一家走在理论研究前沿,引领实践先锋的优秀法学社会团体。此次会议主题,高度契合当前政府和社会的重大关切,选题意义深远。希望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在政治引领、弘扬法治、构建规则、形成秩序等方面,继续做好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王鈜副总经理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对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与北京市法院系统长期以来的合作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工商银行已初步搭建起涵盖存款网络查控、协助执行集中、执行案款归集、执行标的拍卖、案款高效发还的司法金融服务矩阵。工商银行在破产案件方面先行先试,逐步探索出有针对性的司法金融服务支持举措。

  第一单元“管理人履职存在的障碍及其克服”主题研讨由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邹明宇主持。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张英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朱晋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泽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庄馥源,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尹正友,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延岭,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明等嘉宾围绕该主题进行对话交流,涉及到管理人履职工作中的具体障碍、管理人定位与身份认同问题、管理人保障基金建设、管理人权利体系的完善、中介机构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后的工作衔接、管理人回避制度的完善、管理人选任机制的探索、管理人报酬支付与工作考核等问题,自由交流环节,现场嘉宾进行了互动交流,现场气氛活跃。

  第二单元“银行金融机构如何支持管理人履职”主题研讨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容红主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燕,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薛恺,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康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秀超,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坚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左北平等嘉宾进行了对话交流,重点围绕管理人履职过程中的银行账户开立与资金监管、重整过程中企业再融资与信用修复、管理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与金融机构可提供的服务、金融债权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对破产程序的参与、金融债委会机制的完善等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

  在签约环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进行“破产与清算案件金融服务合作签约仪式”,合作内容包括银行为破产案件专属账户的开户、管理和销户操作提供标准化服务,在资金分配、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支持,引入对账、预警等功能,保障破产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知情权的行使。签约仪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刘嘉婧主持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莉蓉在致辞中指出,破产审判是朝阳法院的重要工作,朝阳法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签约,集中反映了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对金融服务的现实需求。希望借助工商银行高品质的金融平台,推动法院与银行在破产审判领域深度合作,服务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推动破产审判迈上新的台阶。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张展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工行北京分行在司法领域提供了一系列金融服务。在首都破产案件账户开立方面,工行北京分行通过专门的账户、专门的网点、专门的流程以及专门的团队来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性,提升破产案件的整体效益。工行北京分行在诸多企业重组案件中承担了顾问角色,使多家重组企业的债务清偿率得到大幅提升。工行北京分行致力打造高水平的破产服务云平台,为破产审判工作提供科技支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薛强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以金融机构为破产管理人履职提供服务支持为核心主题,通过朝阳法院与工商北京分行签约的示范与导向效用,法院与金融机构将开展更加深入的、积极有效的、依法合规的合作。

  徐阳光教授在闭幕总结中指出,举办研讨会的目的是要研讨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本次会议通过话交流的形式,观点、思想的碰撞,激发出许多灵感和火花,研究成果将以会议报告的形式递交有关部门,推动管理人履职配套制度的完善,祝愿北京地区的破产管理人履职越来越顺,北京法院系统的破产审判工作越来越好,首都营商环境越来越好。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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