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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举办2017年年会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法律保障”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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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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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18日,由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承办的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法律保障”研讨会,在北京金龙潭大酒店召开。来自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实务部门、以及教育法学研究会会员等几十名专家学者共济一堂,就我国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法律保障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开幕式上,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陈鹏教授致辞,他首先对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以及首都教育政策和法律研究院的概况作了详细的介绍,肯定了首都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在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发挥智库作用,以及对首都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陈院长还指出,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本次会议聚焦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法制保障问题恰逢其时。

  开幕式结束后,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首都师范大学首席专家、北京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劳凯声教授,以及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浙江分院田光成教授分别就“补偿奖励条款研究”“国家寓教于乐关系中的民办教育问题研究”和“我国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属性的法律存疑”等问题作主旨发言。

  首场专题讨论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张文主持。讨论中,海淀区教育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宋瑞勇主任、师范大学赵小芹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潘嘉处长、教育部综合改革司体改处潘玉锋副处长、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陈正华教授、深圳市教科院蔡金花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田汉族教授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贾西津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分别发言。宋瑞勇主任结合数据,就教育行政部门在对民办教育管理的过程中,对办学主体及办学行为的不越权、不添乱的依法管理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赵小芹教授对民法总则背景下民办学校法律属性结合新修订的《民促法》进行条分缕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潘嘉处长分析了教科文卫体民政审查和相关的法制工作在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潘玉锋副处长就民办教育发展改革方面的情况,主要是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困难和改革的举措进行了详细介绍;陈正华教授就培训合同的必要性和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做了详细阐述;蔡金花教授以“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分类管理探索”为题,介绍了深圳市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现实情况以及其中存在的困惑,最后给出了现阶段问题研究的目的与思路;田汉族教授则把视角放在了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统一治理,结合“超级中学”现象的存在,对教育治理水平如何提高阐明了自己的看法;贾西津副教授从民办教育举办的动机和政府权责的角度对民办教育的分类做出了详细阐释。

  

  第二场专题讨论由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郑贤君教授主持。本专题讨论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涉及培训机构的定位、行政许可、市场监管,以及合同签署的必要性问题;二是讨论义务民办教育应该是营利性抑或非营利性;三是民办教育公共性问题;四是民办学校撤销终止以后赔偿财产是否涉及到宪法上征收征用问题。中央民族大学张步峰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曲相霏研究员、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方芳副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郭文姝副处长、北京中医药大学文法学院霍增辉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柳建龙副教授和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助理教授何颖、蔡海龙以及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助理教授安丽娜在本场专题讨论中分别进行了发言。张步峰教授对民办教育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提出了详细且精准的描述,并提出了自己针对此问题的相关看法;曲相霏研究员以《民促法》第十九条:“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为抓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见解;方芳副教授对天津市在具体实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点及困惑和嘉宾进行了探讨;郭文姝副处长概括介绍了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以后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法律监管以及法律适用的问题;柳建龙副教授从吴华教授提出的“补偿奖励条款”切入,阐述了新《民促法》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何颖老师以民办培训机构入学协议的现状为主题,对海淀区民办培训机构入学协议现状及规范化问题进行了详细梳理;霍增辉副教授从线上——互联网教育的角度出发,对新《民促法》中民办教育机构的分类管理是否涵盖网校和网课的问题进行了详尽阐述;蔡海龙老师以“重建民办教育公共性的社会认同”为主题,结合社会变迁和公共领域结构转型,描述了通过法律规范民办教育的可能性;安丽娜老师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完善的思考”为主题,概括介绍了民办教育立法的现状和重点关注的问题。

  第三场专题讨论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焦志勇教授主持。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董慧凝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姚金菊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刘召成副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荣利颖副教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吴园林、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助理教授崔俊杰和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杨敬之分别发言。董慧凝教授从对民办教育监管的标准和监管的内容出发,主张以体系化的立法方式渗透进民办教育的管理;姚金菊教授以“民办教育的法律规制”为主题,对民办教育的需求以及民办教育的阶段问题做出了详细介绍;刘召成副教授对民办学校定位、《民促法》第十九条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法人的规定,以及营利、非营利民办学校中组织机构如何区分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剖析;荣利颖副教授以“教育基金会参与中小学教育改革”为主题,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我国教育基金会的发展阶段和功能;吴园林老师以“民办教育立法可能的和现行审查路径”为主题,结合经济和法律两个层面对《民促法》第十九条进行了分析论述;崔俊杰老师以“公益与商业交融背景下的民办教育研究关注”为主题,从行政组织法的角度出发,强调了民办学校营利与非营利管理问题以及教育信托问题;杨敬之老师对民办教育法律规范中不确定法律概念,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杜强强副教授主持闭幕式。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吴高臣教授致闭幕辞,就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吴教授认为对于民办教育问题的观察应该冲破学科的壁垒,进而从法律、政治等多学科、全方位对问题进行研究,另外,他还认为教育领域的体系化立法势在必行。

  (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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