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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召开2016年会长办公(扩大)会议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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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0日下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2016年会长办公扩大会议暨“《发展规划法》(专家建议稿)”课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2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徐孟洲教授主持,参会人员有中国政法大学徐晓松教授、刘继峰教授、清华大学张晨颖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席月民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文华教授、朱大旗教授、莫于川教授、孟雁北教授、宋彪副教授、徐阳光副教授、姚海放副教授以及学会的李业顺副秘书长、石新中副秘书长、李琦、杨杨、宋琳等。

  首先,在学会会长徐孟洲教授的主持下,会议研讨了学会2016年研究课题“《发展规划法》(专家建议稿)”的研究大纲。刘文华教授介绍了我国《计划法》以及《发展规划法》的几次立法起草背景。宋彪副教授对《发展规划法》(专家建议稿)的章节设置、结构安排以及相关立法背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介绍,对立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孟雁北教授认为发展规划法在起草时可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内容,以充分评估规划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姚海放副教授提出立法应当完善规划终止程序的规定以及重大失误责任规定。刘继峰教授对《发展规划法》的定位、法律整体结构以及各类规划的排列逻辑提出了完善建议。徐晓松教授强调了从程序入手进行立法的重要性,并针对每一条的规定,从文字表述到具体论证提出了完善建议。张晨颖教授、石新中副秘书长、李业顺副秘书长也分别针对立法中部门权限的协调以及监督体制方面提出建议。莫于川教授则从行政规划角度对发展规划立法意义、调整对象、程序完善以及公众参与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

  其次,学会会长徐孟洲教授传达了市法学会关于“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维护党章宪法权威”主题报告会的会议精神,强调经济法学会下一步要加强学会党建工作。

  再次,学会秘书长孟雁北教授向与会专家汇报了学会近期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学会新媒体的建设情况。2016年,学会网站在宋彪副教授的主持下完成了设计并已顺利开通,学会的微信公众号在孟雁北教授的主持下已经开始运营。2017年,学会将在学术研究以及学术成果推广方面开展更多的工作。

  最后,与会人员对北京市经济法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举办事宜进行了讨论,并初步决定:主题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经济法治2017年学术年会,将于2017年4月下旬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学术年会的主办方为北京市经济法学会、承办方为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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