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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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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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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市级政法各单位:
    北京市法学会组织的201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2014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省部级)和2014年度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专项课题。其中,市级法学研究课题已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详见《2014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可在首都法学网下载)。现将2014年度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大局,抓住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
    二、研究内容、研究期限及经费资助
    1、研究内容:2014年度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的研究题目可以从《2014年度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中选定,也可围绕首都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情况就课题指南中未涵盖的研究内容自行设计研究课题。
    2、研究期限: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3、经费资助: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3、每个研究会、社团法学会限报5项,政法单位限报1项。
    4、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承担北京市法学会2013年度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本次年度课题。
    四、申请办法
    1、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WORD软件录入、A4纸双面打印的《2014年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请登录“首都法学网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栏目下载)一式3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2份);书面材料请寄至:丰台区成寿寺四方景园一区6号楼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李倩收,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
beijingfxh@sina.com ,邮件题目为:XX研究组织(单位)XX同志2014专项课题。
    2、课题申请人所在研究组织(政法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要求签署审核意见。
    五、申请时间
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遵守北京市法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2、填表前请认真阅读申请书中填表说明,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联系人:王秀海    李  倩
    电  话:67634586  67634590(兼传真)
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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