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会动态 > 党建学习园地

市法学会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通知》精神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9日
  • 【字体:

  2017年4月28日,市法学会在第二会议室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了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的两个通知精神,并对“五一”期间市法学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谢超出席会议。

  

  会上,市法学会党总支纪检委员周远清同志,代表学会机关党总支传达了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关于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委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方案》)、《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市法学会实际情况,明确了市法学会在“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同时,根据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市法学会关于落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方案》,将发各支部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杜石平同志在会上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四风”问题,在思想上在切实崩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要安排好“五一”期间值班工作,各部门要认真搞好安全检查,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各尽其职,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完成好本职工作任务。

  受学会负责人苗林同志的委托,谢超同志在会上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首先,党员干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接此通知后,学会党组高度重视,苗林同志会同学会党组成员及时研究落实意见,并要求迅速召开党员干部全体会议,原文传达学习《通知》精神,着重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的《通知》精神上来。第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各部门、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五一、端午期间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节点来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有关指示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第三,要认真落实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以党总支牵头,按照通知要求成立以杜石平、谢超同志为组长,机关党总支副书记解嵘嵘、纪检委员周远清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组,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大日常检查和抽查,抓好落实。

  会上,还就“两节”期间法学会的安全工作做了部署安排。一是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安排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并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各部室要断水断电。二是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节日期间,凡是离京的,都要按学会的管理制度及权限,及时请假报备;要注意过节期间的交通、饮食和人身安全。三是加强公车管理,要封存车辆。

  中共北京市法学会机关党总支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Copyright 版权所有:北京市法学会 主办单位:北京市法学会
备案号:京ICP备18059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0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