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举办政法系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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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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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政法机关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能力和水平,延庆区委政法委党校于4月18日在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培训。

  区委政法委挂职副书记滕明政主持培训会议。政法系统各单位政工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区法学会各分负责同志及党员干部代表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教授,着重从“监察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性质和定位、基本原则、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及其法定职责、留置的法治化、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六个方面,对国家监察法进行详细地解读。专题培训针对性、实战性、可操作性强,起到了答疑解惑、指点迷津的作用,使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受益匪浅。

  政法系统干警干部纷纷表示,听了曹教授对监察法的解读,使自己更加全面掌握和深入理解了监察法,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监察法》的精神实质,并以此指导我们的工作与实践,不断增强党性,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更好地为服务地区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滕明政强调:一是政法系统全体政法干警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头雁效应”,充分认识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严防“灯下黑”。二是政法系统要高度重视法治,认真学习法治,积极贯彻法治,要将曹教授的讲解和各自岗位实际,不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向深入;三是政法系统要根据党建工作总体部署,认真传达、积极落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严格按照“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标准抓实党建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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