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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举行部级课题结项鉴定等级定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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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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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上午,中国法学会举行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结果定评会。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在专家双向匿名通讯鉴定结果的基础上,对本次申请结项的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和部分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共245项确定等级。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全程参与,进行监督。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彭伶,学术研究处姚国艳参加。

                                                                                                             

  张文显副会长指出,课题是中国法学会引领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抓手。结项鉴定是课题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认真总结课题鉴定工作中的经验,吸收借鉴国家社科项目等高水平项目管理的成功做法,进一步提高课题鉴定工作的科学性,既要在 “出口”环节把好课题研究的质量关,也要以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程序和方法把真正优秀的研究成果发掘出来。

  本次课题成果鉴定沿用往年的办法,按学科分组,每组3位专家对成果匿名评分并给出鉴定意见,然后由研究部根据每组3位专家的总分提出鉴定等级的建议,在定评会上经逐一审核后最终确定鉴定等级。

  在张文显副会长的主持下,研究部领导和监督专家审议通过了鉴定等级评定方案,具体为课题成果根据学科进行分组,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鉴定等级按如下标准评定:

  优秀:原则上各学科总分排名前10%(含10%,四舍五入),个别选题意义特别重大、研究成果质量很高的,且总分在所在学科组排前3名。

  良好:各学科组排名前10%-35%(不含10%,含35%,四舍五入)。

  不合格:两位专家的评分低于60分。

  修改后结项:总分低于200分,排名在各学科最后一名。

  合格:除评定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修改后结项的,均评定为合格。

  定评会上,学术研究处将鉴定专家对每份成果的评分情况,以及对建议鉴定为“不合格”等级和建议“修改后结项”成果的专家鉴定意见原原本本地提交给定评会,与会领导和监督专家根据等级评定方案,对每份成果的鉴定等级进行了逐一讨论和确认。最终确定鉴定等级为“优秀”的课题31项、鉴定等级为“良好”的课题57项、鉴定等级为“合格”的课题143项,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5项,鉴定为“修改后结项”的为9项。

  时建中教授对结项鉴定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鉴定工作前期准备和组织非常细致,鉴定专家的构成合理,鉴定程序和具体工作规范、严谨、科学,鉴定结果公平公正,将对法学研究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引入专家外部监督,体现了中国法学会强烈的规范意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工作,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提高课题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促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注重实践性和对策性是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一大特色,此次鉴定工作广泛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确保每一鉴定组的3位专家中有1位来自实务部门。此外,为在充分尊重鉴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此次对于鉴定为“不合格”和“修改后结项”的课题成果,研究部将鉴定专家意见匿名反馈给课题主持人,以便课题主持人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课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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