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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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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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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月31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出席会议。会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围绕“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了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的书面发言。发言全文如下: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形成的重要标志,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科学理论指导、坚实学理支撑、根本遵循及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在厉行法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新的伟大实践中,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命题、新论断、新观点、新思想,内容涵盖了法治的基本理论要素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各个方面,历史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理论风格和实践特色的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特征:

  1.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深刻阐释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和确立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他还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体现了底蕴深厚的理论自信。

  2.习近平总书记从宏观和战略高度谋划法治发展,突出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与其他战略目标之间的关系。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强调必须从法治方式的高度和法治思维的角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寻求和提供最为有效的制度化解决方案和途径,体现了极其深邃的政治智慧。

  3.习近平总书记以坚定自信的人格品质、敢于担当的人格魅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强调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影响法治建设突出问题,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推动法治建设向提高立法质量、推动法律实施、树立法治信仰方面转变,体现了紧扣时代的实践关切。

  4.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贯彻矛盾分析的方法、体现和运用“两点论”的辩证法,着眼于历史和现实,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结合上,讲清楚、讲透彻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国内法治与全球治理的关系等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若干重大关系。还对法律与政策、维权与维稳、吸收中华法制优良传统与借鉴各国法治有益做法等重大关系,作出令人信服的科学回答,体现了科学缜密的思维方法。

  5.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主体论”和“人民中心论”,注重发挥法治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要运用法治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权利,及时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和权利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体现了情真意切的为民情怀。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科学立法保证良法善治、严格执法维护法制权威、公正司法确保公平正义、全民守法蔚然成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军队、法治社会、法治经济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党和国家的工作都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对于依法治国来说也同样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依然繁重;同时提出在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新任务。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 中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做出新的战略部署,法治理念通贯报告全篇。特别重要的一项举措是,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法治建设也必然进入新境界。时代对于法治理论研究的要求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加快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评价体系以及法治话语体系。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实现理论创新,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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