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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副会长在“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学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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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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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学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2017年6月5日 郑州)

尊敬的许甘露书记、刘满仓会长;

尊敬的廖长城主席、梁美芬女士、苏绍聪会长;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绿意盎然的时节,与各位朋友相聚在古老而又年轻的商都郑州,共同出席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学研讨会,就“香港法治的现在和未来”开展学术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来自内地与香港法学界、法律界以及各实务部门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对研讨会的开幕表示热烈祝贺!对研讨会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辛苦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香港回归二十年来,“一国两制”从理论变成了生动实践。香港全面行使基本法授予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居民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经济社会稳定增长,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国际社会给予普遍肯定。二十年来香港巩固了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始终保持全球最自由、最开放经济体地位,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经济体评选中名列前茅。“一国两制”的成功举世瞩目,而确保“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要坚持依法治港,确保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使香港享有“一国”和“两制”的双重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就必须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坚持依法治港。张德江委员长最近在出席纪念香港特区基本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上特别指出:“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不仅要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而且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两者是有机统一的。因此,全面准确贯彻实施基本法就要将“一国”和“两制”有机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得香港始终享有“一国”和“两制”的制度优势。

  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体现了“一国”与“两制”的有机结合。基本法的序言和正文第一条就开宗明义,规定了“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还明确了香港在“一国”下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中央与特区的权力关系,规定了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特区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体现了香港社会的普遍共识和核心价值。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是依照国家宪法的规定。香港社会要始终保持繁荣稳定,就要坚定不移地捍卫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坚定维护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不折不扣地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法治是一个体系,就香港特区而言,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在香港法治体系中居于统帅和支撑的崇高地位,其他任何法律和司法行为都只能是宪法和基本法的延伸及实施,都不可以与宪法、基本法相悖相抵触。这是一般的法律逻辑,不应被质疑和动摇。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与香港特区的权力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而不能解读为分权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当容许名为“高度自治”实则对抗中央的行为;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点,是维护基本法确定的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关系的关键。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始终切实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同时也严格依照基本法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指出的是,在基本法的解释问题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其对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是宪法上的当然权利。实践证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的历次解释,既符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根本宗旨,也符合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根本目的,还体现了香港普通法的司法解释与内地立法解释的有机结合,正是依法治港的生动体现。

  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

  香港回归二十年是特区繁荣稳定发展的二十年,是“一国两制”从构想变为现实并取得巨大成功的二十年,也是抒写香港历史新篇章的二十年。香港二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还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深化日益彰显。香港的发展离不开与祖国内地的血肉联系。祖国内地的快速发展将继续为香港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发展动力。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要求,中央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支持香港进一步发展、深化内地与香港经贸金融合作政策措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内地与香港各领域合作向更深层次拓展。“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更是从国家整体战略和国际合作的高度,为香港提供了新的宝贵机遇和发展空间。香港凭借自身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和中外经济交融、文化交汇特色,以及法律、财会、设计等各专业优势,完全有条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节点作用,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

  当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践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甚至个别人喊出“港独”口号,其原因是复杂的,有历史性根源,也有社会发展阶段性原因;有本土和自身发展的约束,也有外来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我们坚定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尤其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基本法,切实用好基本法,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 因此,我们应当认真学习把握习近平主席有关“一国两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德江委员长最近在纪念香港特区基本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要得到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另一方面就如何落实中央权力也要研究制定和细化有关规定,健全落实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基本法得到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对此,广大法学界法律界责无旁贷,应该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深入研究贯彻“一国两制”和实施基本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挑战,尤其是要从法治的视角,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充分说明“港独”是没有出路的“死路”,并提出符合“一国两制”精神的、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香港已经站到了历史的新起点上。“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研究也要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拓展和深化。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次会议回顾香港基本法实施和法治发展的历程,展望香港法治的明天,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法学会作为全国性法学界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涉港澳法律研究和法学交流,支持“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研究不断发展深化,为贯彻“一国两制”和实施基本法这一伟大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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