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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广西法学会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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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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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

  再次来到广西,我很高兴。

  今天上午我出席了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会议开得很成功,主旨报告和大会发言针对性都很强,会场的气氛很活跃。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有五十多个,要求每位会领导包括驻会的领导和不驻会的领导,都负责联系两、三个研究会。我负责联系行政法学研究会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这两个研究会的年会每年我都参加,今年8月份在沈阳我也出席了刑诉法学研究会年会。直接参加学术会议,听听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研究的热点,有哪些思考和对策建议,对我来说既能了解情况也是一次学习。今天下午,专门召开广西法学会工作调研座谈会,也是要进一步了解地方法学会和所属研究会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研究法学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广西自治区法学会于2014年12月份换届,我2015年1月份到广西调研,到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广西法学会的工作开展得很好,在全国都是很有影响的。刚才听了11位同志的介绍发言,我很有收获也很受启发。自治区法学会作了总体工作汇报,6个市县法学会会长以及4个大学法学院的负责同志都作了很精彩的发言。我突出的感受就是工作做得非常扎实,思路很广,很多都是带有探索性的、创造性的,见到了很好的成效。可圈可点的亮点内容很多,很有总结推广价值。我印象比较深的有几个方面:一是新成立的研究会突出问题导向,实践特点鲜明。比如广西社区矫正研究会、广西东盟法学研究会、广西侦查学研究会、广西反恐怖与处置突发事件研究会、广西金融法学研究会、广西信访法治研究会等,与广西的中心工作结合紧密,针对性很强。4个法学院包括研究会工作都能从实际出发,很接地气,作用很大。广西民族大学还有针对性地组织了维语培训班,这很好。二是以创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为载体,打造出了特色品牌。目前全区共创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已经达到316个。把法治宣传深入到中小学,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市县法学会的同志在发言中都谈到这方面的工作,内容很丰富,各地也都有自己的创新做法。三是推动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和诉讼服务等活动,探索推行百色经验,推行“信访代理机制”,推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这项工作在广西各地全面推开,各地都有一些新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四是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了突破。全区111个县(市、区),已有104个建立了县级法学会,核定编制258个,夯实了法学会基层基础,等等。总之近两年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国法学会工作提供了鲜活的经验,值得我们很好地总结推广。

  结合刚才同志们谈的情况,结合中央对群团改革的要求,我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法学会工作谈几点意见,跟大家进行交流。

  一、 关于法学会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工作的关键词就是“改革和法治”。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1000天的时候(9月24日),媒体统计了中央深改组的工作,召开了27次会议,审议了162份文件,其中审议的不少重大改革事项已经落地。群团改革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为推动群团改革,2015年1月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2015年7月,中央专门召开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要求群团组织要紧紧抓住“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这一关键要害进行改革,提出了群团改革的主要举措,强调要加强系统谋划、顶层设计,把群团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盘子中安排。此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科协系统、中国侨联以及上海市、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按照中央深改小组要求,包括中国法学会在内的其他群团的改革方案应在2016年年底前出台。

  群团改革工作很重要,涉及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涉及群团组织今后的发展。中国法学会已向机关部室、事业单位和所属研究会以及地方法学会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汇集起来的意见已有一百多条,中国法学会党组也进行了初步讨论。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这次中国法学会改革,不应局限于中国法学会机关,应考虑到整个法学会系统。我们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法学会的职能定位,明确中央对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和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要求,全面履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的职能,不可偏废。事实上,近年来,按照中央的部署,法学会的职能已大大地拓展了,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要树立把所联系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的群团工作标准,克服重精英轻草根的倾向,更多关注、关心、关爱广大普通法学法律工作者。

  法学会改革涉及很多方面。大力健全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形成完善的组织体系,实现有效覆盖,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法学会作为重要的涉法类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和社会变化,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好改革方案。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的重大机遇、角色定位、职能作用、突出问题,深入研究法学会与其他群团组织的共性特点与个性特征。要把对法学会工作的新认识新要求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法学会系统改革方案,明确下来。法学会工作只有顺应变革,与时俱进,才能永葆生机。在这里我也特别希望广西法学会的同志们认真思考研究,为中国法学会的改革多提宝贵建议。

  二、关于研究会工作

  研究会是法学会作为学术团体的集中体现。中国法学会所属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有50多个,地方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有640多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有110多个,加在一起研究会的数量已超过了800个,还有一些市县法学会成立的研究会没有计算在内,这些研究会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研究会集群。

  如何加强研究会之间的协同,形成研究会系统协同创新的工作体系,更好地服务中心和大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实践始终走在理论和经验前面,对于研究会工作怎么搞,过去的认识未必都准确,现在要不断地总结和改进。当前,我们面对的改革,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原有的传统学科受到挑战,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确立已经成为必然。打破学科壁垒,推动学科交流,是学术发展的必然要求。协同和创新是当今学术发展的两大最强动力,中国法学会一直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和努力。在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研究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治评估研究中心设立了6个法治研究基地,还专门成立了环境法治研究方阵、网络法治研究方阵、海法研究方阵、食品药品法治研究方阵等等。这些都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的,都有必要,但也不能局限于这些,也需要进一步进行梳理。有些研究中心不是我们设立的,但研究成果务实管用,也应给予肯定。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发挥中国法学会智库群的整体优势,推动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强化跨领域、跨学科、跨部门综合研究,形成协同创新的机制。

  据了解,最近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年会上,有学者提出了领域法学这一概念,强调在当今多元化时代,也可以说是一个跨界的时代,一个混搭的时代,法律问题不再以纯粹的部门法问题出现,任何现实世界的法律问题都是“跨部门法边界的法律问题”,“跨界的法律问题”,需要跨领域的综合法学知识体系加以应对,需要所有传统部门法学联合起来,重新整合进行领域研究。有学者认为领域法学的提出既是对部门法体系划分的突破,也是对现有法学研究方法的反思。

  学者能够认识到我们目前在法学学科和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是应该充分肯定的。改革和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法学学科也一样,也需要在方法论和认识论上的变革,任何学科如果认识不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如果不将自己置身于社会的伟大变革之中,就等于在给自己宣告退出历史舞台。改革和创新永无止境,研究会的协同发展还需要我们继续不断地探索、研究和总结。

  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特征和优势各有不同。地方研究会除了上下、纵向、横向的协同和创新,还要跟实务部门之间多联合和协作,要立足当地、服务基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针对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多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突出实践性,使研究工作更具地方特色,更接地气。

  三、关于地方法学会工作

  地方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如何做好地方法学会工作,特别是县(市、区)法学会的工作,各地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创新做法,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各地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对于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地方法学会包括地方所属研究会都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需要认真谋划。

  一是法律服务工作。刚才自治区法学会和市县法学会在汇报中都谈到了这方面的工作,探索推行“信访代理机制”,大力推动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这些做法都很好,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9月份我到河南调研,在南阳市新野县法学会了解了他们开展法律服务的情况。新野县法学会虽然成立只有一年时间,但是工作思路很清晰。通过组织法学会会员、法律工作者担任村居法治副主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单位法治辅导员等工作,把法学会会员、法律工作者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参与到基层依法治理中。他们结合农村矛盾化解“三理室”建设(群众有地方说理、有明白人评理、有基层组织处理),把法学会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目前全县270个行政村,村村都有相对固定的法学会会员、法律工作者,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有效防止了矛盾上行、事件扩大,维护了一方稳定。新野县法学会的做法和广西建设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做法,发挥了法学会基层组织的阵地作用,使法学会的法律服务工作形成网络,落在实处。

  广西把法律服务中心建到了村,并且在自治区全面展开。同时对县里的部门、企业、单位,也采取这个方法,由专人来负责提供法律服务,比较重大的问题可以采取横向联合、联系的方式协调处理。这是很好的经验,这一工作经验非常值得我们推广。要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扩展,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中体现法学会价值。我们要好好地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对崇左等地这方面的工作开展作进一步调研,深入总结推广。

  二是法治宣传工作。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的法治宣传主要有两项,一个是“双百”活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一个是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双百”活动主要面向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层,面向的是关键少数;基层行活动主要是开展普法工作,涉及的受众面比较宽,有效地扩大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这两项活动都组织了多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影响力不断扩大。法学会开展法治宣传还大有文章可做,比如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西开展的创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活动就非常好。少年强则国强。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循序渐进,有的放矢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对培养知法、守法的新一代青少年意义十分重大。各地法学会要好好研究,一是把本地的法学法律人才排排队,二是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排队,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教育部门,有计划的、长期性的进学校、进课堂,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既要有宪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也要有结合青少年特点的、针对性强的内容。比如结合反对校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内容,禁毒方面的内容,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内容等等。既要有对青少年的普法,也要有对学校教职员工的普法。使他们了解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现在小学有小学的问题,中学有中学的问题,到了高中有高中阶段的问题,大学有大学阶段的复杂问题,要有针对性,从实际出发,先急后缓,并且有规划、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希望广西法学会在创建“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具体化、系统化、长期化,并希望你们本着抓紧的精神抓出成效,以便于向全国推广。

  三是干部队伍问题。这也是我经常谈到的一个问题。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在人员使用上可以灵活些,这也是群团改革要求的。我们法学会的干部既可以有在编人员,也可以有兼职领导、退居二线的相关领导、政法口的退休干部和法学院校的学者以及热心法学会工作的各界人士。不论有没有专门编制,但应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人员来做法学会工作。应当是怎么有利于建组织、怎么有利于工作开展就怎么做。

  温州市鹿城区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上充分发挥了退到二线和退休人员的作用。这些退下来的同志,虽然年龄刚刚过线,年虽不富但力还很强,工作热情高,经验丰富,在当地有影响有威望,在开展工作上比一些在社会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要得力得多。我们要坚持推广这一先进典型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退休人员这支力量用好。

  同志们,广西是一片崇尚创新、富于创新传统的热土。希望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永不满足已有的工作成就,敢闯敢干,不断创新,为绿色广西、平安广西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本月下旬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就要召开了,各地法学会和研究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走出法学会创新发展的新路子。

  希望广西法学会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年年都有新进展,年年都有新经验。成熟的经验要抓住不放,不断地创新一些新的经验,在全国得到宣传推广。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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