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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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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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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南宁隆重举行。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行政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辛勤耕耘的同志们致以真诚的问候!对多年来关注和支持中国法学会和中国行政法学发展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行政法是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法律部门,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紧密相关,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分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首次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同时确定了完成这一重任的期限:2020年之前。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申了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和决心。2015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换挡提速的新阶段。

  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行政法学研究会过去一年在罗豪才、应松年等老一辈行政法学家的支持下,在以马怀德教授为会长的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在广大行政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为己任,紧密围绕行政法学理论与实践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在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学交流、培养优秀人才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中国法学会对行政法学研究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本届年会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行政不作为法律问题、市场监管及其行政法问题、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问题”为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具有很强针对性、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相信本届年会通过对这些议题的深入探讨,汇聚智慧、凝聚共识,一定能够丰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理论,推动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实践的不断发展。

  行政法学研究会作为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国家队”,面对历史机遇,应当在服务行政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繁荣行政法学研究、服务行政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借此机会,我对行政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提几点意见和期望:

  一要以政治学习为首要抓手,进一步增强研究会的政治引领和组织建设。中央高度重视群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去年以来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研究会要以政治理论学习为首要抓手,深入学习、正确理解中央的文件精神。强调政治学习,是为了让研究会有更准的方向、更高的站位、更远的眼光、更强的使命感,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学社团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力量,应当更加注重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深刻认识到,鲜明的政治性是法学社团发展道路的根本所在,淡化政治性就会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研究会要充分体现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结合,既要团结吸纳本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也要广泛联系服务好普通会员,同时“向上看”和“向下看”,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研究会党建工作,以党建促进研究会的先进性,增强研究会的政治引领。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增强研究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不断完善研究会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希望行政法学研究会成为各个专门研究会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表率。

  二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工作重心,为“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积极建言献策。“十三五”规划是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最后冲刺,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的关键一程。当前,我国正处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攻坚时期,要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法学研究会要主动服务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将自身工作与“十三五”规划的布局结合起来。要以建设成为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高端智库为目标,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的思想、战略和政策研究。要为包括建立与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与完善城市管理机制、促进与培育互联网产业发展动力、整合与提升行政执法力量等在内的重要议题提供既有理论原创性,又有实践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把宏观层面的政策研究、中观层面的对策研究以及微观层面的操作技术研究真正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评价、评估的指标体系,细化衡量标准,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改进执法机制、提高法治化水平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希望研究会进一步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特别是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领域,积极献言献策,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

  三要以现实问题为研究导向,着力完善行政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法学理论研究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只有真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才能实现真正的创新,寻找正确的解决思路,找到科学有效的方法。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要坚持时代性。要善于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法治实践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经验。尤其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的完善、法治政府的实现,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点领域投入力量加强研究。通过研究会这个平台共建共享、形成合力,协同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另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的系统性。行政法学是法学当中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需要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将学术研究和成果运用相结合,将学科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开放、全面、动态、发展的系统论眼光来进一步完善学科体系,包括知识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教材体系等各个方面。要注重实证研究,重视研究思路的创新、研究主体的多元化和研究目的的实践性。既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先进机制,又要传承和发扬我们自身优秀的法律文化和实践经验,向世界展示中国模式、中国方案。要深化对教材体系的认识和研究,将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的最新成果转化到教材当中。要不断丰富完善,形成一个内在有机联系的完整学科体系。

  同志们,行政法学研究会刚刚走完三十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共同见证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繁荣发展之路。面向未来,希望大家初心不忘,勇于担当,紧紧抓住时代发展和学科繁荣的历史机遇,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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