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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湖北省法学会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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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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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高兴到湖北省法学会调研。刚才,听了湖北省法学会的汇报和几位同志的发言,很有收获,很受启发。我总的感觉是,湖北省法学会工作有比较好的基础,工作有特点、有成效、有影响。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立足自身实际,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充分利用湖北法学研究力量雄厚、法学法律人才荟萃的有利条件,团结和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可以说年年有进步、有亮点、有创新。比如: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方面,常态化举办的“法治湖北论坛”影响越来越大;通过重大课题研究、系列专题研讨会等推出一系列高质量成果,多项针对性强、有实效的对策建议很好地服务了领导决策。法治宣传方面,“湖北法学家巡回报告会”、送法下基层、“长江讲坛—法治讲堂”等活动成为法治湖北建设的新亮点;湖北省、武汉市法学会分别主管主办的公开刊物《楚天法学》《武汉法治》,成为引领法学研究、推进成果转化、发现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服务法治实践方面,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法律法规的咨询、起草、论证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建立专家论案制度,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疑难案件进行法理论证,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等等。也正是因为多方面的工作成绩,湖北省法学会两次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被湖北省社科联评为2010-2011年度湖北省社会科学十佳优秀社团奖,并获得“1.10专案”依法处理工作“集体二等功”等。可以说,湖北省法学会是法学会系统“以有为谋有位,以有位争取更大作为”的典型代表。

  下面,我结合这次座谈会上大家谈的情况和自己的一些思考,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法学会工作谈几点意见。

  第一,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问题有很多精辟论述,在历次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习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首先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保证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在去年7月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组织提出了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在今年2月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又提出了坚持党性原则的要求。

  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必须把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要位置,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政治方向问题为什么要反复强调,就是因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最根本、最关键的核心问题。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我们法学会和我们联系的法学法律界,从事的法学法律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没有清醒的政治头脑,没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就无法做好我们的工作。特别是,法学、法律工作的政治性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比较活跃,参政议政意识也比较强,如何引导他们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如何有针对性地做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持有“异见”的人的教育、转化工作,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必须高度重视,把工作做到位。湖北省是“法学大省”,湖北省法学会应当在这方面作出表率。

  这里,我想特别强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求我们一定要增强看齐意识,就是要经常、主动、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绷紧政治这根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有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敢于发声、敢于斗争,确保法学会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符合中央精神和要求,确保我们履行好党交给我们的团结、凝聚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第二,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加强所属研究会建设

  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领域实际问题的贡献率,决定了我们法学会的影响力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上月底,中国法学会在深圳举办了中国法治论坛,各方面反映很好。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次论坛坚持了问题导向,确定的“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主题“接地气”,切中了当前企业界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论坛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这进一步告诉我们,必须把坚持问题导向作为法学会举办各类活动的一项根本要求,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有成效。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是必由之路。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顺利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体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面对我国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更加凸显。我们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既要对照目标,又要针对问题,实现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的“双导向”驱动。

  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是我们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共有600多个。湖北省法学会已经成立了26个研究会,研究会体系比较健全,研究会作用发挥得比较充分,对研究会的服务和管理也有特点、有成效。作为法学法律人才资源丰富的大省,湖北省法学会要把进一步抓好专门研究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引领所属研究会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当好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法治建设发展实践的智库。要勇于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针对跨学科、多领域、跨部门的法学法律问题,探索建立相关的复合型、协同型、交叉型研究机构。要引导各研究会从实际出发,发挥专业特点和优势,在研究中既解决“为什么”的问题,更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做到理论研究高屋建瓴,对策研究切实管用。如:要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改革、社会事业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生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中影响创新发展的短板、亟待填补的法律空白和急需完善的法律漏洞等问题的研究,争取在这些问题上多出好成果、多提好建议。

  各地方法学会,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渠道和依托。近年来,中国法学会每年都要分别召开关于研究会工作和关于地方法学会工作的全国性会议。今年关于研究会工作会议,将重点研究地方特别是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工作问题,希望湖北省法学会认真总结好这方面工作的经验。

  第三,要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地方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地方法学会按照行政区划设到地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地方法学会得到蓬勃发展,目前地市州法学会已基本达到全覆盖,县级法学会已经达到1600多个,天津、吉林、重庆、云南、辽宁、河南、河北等地县级法学会已全覆盖。湖北省目前成立了31个县级法学会,省法学会提出年内实现103个县级法学会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对此,我们很是欣慰。这项工作难度比较大,希望在各地、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力争完成既定目标。

  为什么要进一步强调在县一级成立法学会?从大的方面来讲,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夯实基层基础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固本之策。从我们法学会系统来说,将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切实保持法学会组织的群众性、先进性,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是必然要求,也是最基本的条件。从全国目前情况来看,这项工作在原来基础上有了较大的进展,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这项工作,仍是我们全年工作的“重头戏”。

  建立组织、完善条件、开展工作,是我们推动地方法学会建设的工作要求。去年由中央政法委转发的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市县法学会的主要职能任务,即:参与立法咨询、开展法治实践、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培养优秀人才。这八项任务,就是针对基层法学会建立后“干什么、怎么干”提出来的。工作中,一些地方有比较好的探索和实践,如:武汉市法学会的会员联络小组、哈尔滨市法学会的法律诊所、吉林省法学会的法律顾问站、辽宁省法学会的“法治辽宁基层建设百千工程”和法律顾问站、百色市法学会的信访代理工作室,等等。这些法学会通过创造性的工作和探索实践,有效整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在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参与基层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广泛好评。我们要进一步大力总结和推广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

  第四,要着力提升法学会整体工作水平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随着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发展,我们很多的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着力提升法学会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根据年初的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今年中国法学会将举办两期地方法学会干部培训班,每期一周左右时间,第一期已定于下月中旬举办。中国法学会对这次培训十分重视,我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6位同志分别作辅导报告,相关地方法学会会长作经验介绍,并将安排专门研讨让大家明确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法学会的工作做得怎么样,有没有影响力,归根到底取决于我们各级法学会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各地法学会也要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培训从而增强各级法学会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培养一批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

  希望湖北省法学会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动工作的创新发展。要适应群团组织改革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好会长、专兼职副会长的作用。要善于借船出海,借梯登高,善于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人员的使用上要不拘一格,无论年龄大小,学历高低,体制内还是体制外,专职还是兼职,只要在德才上具备条件,都可以考虑。要把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力量调动起来,特别是可以把那些刚刚到龄退出一线,有经验、有威望、身体健康的法律工作骨干吸收到法学会来,专司其职,既出主意,又抓落实,对法学会开展工作非常有利。希望湖北省法学会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积极筹备换届工作,以换届工作为契机,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推动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最后,我还想借此机会,再次感谢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对湖北省各级法学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希望并相信,湖北省法学会一定会不负重托,加倍努力,推动多项工作蓬勃开展,取得新的更大成绩,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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