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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法治经验研讨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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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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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法治经验研讨会”在京召开

   6月29日,“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法治经验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法治研究所负责人王伟国和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党支部副书记、常务理事崔红星主持。河北省、江西省法学会有关领导,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及来自江西、陕西、河北等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参加研讨。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其江指出,要充分认识研究总结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法治经验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的法治经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历史渊源,有助于完整展现我们党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历史脉络、发展方向,有助于深刻把握我们党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有助于更加准确领会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时代内涵和伟大意义。

  王其江强调,研究总结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的法治经验,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将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的法治经验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结合起来,激励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王其江认为,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治经验,有几条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第一,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第二,法制建设必须服务于特定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第三,立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走群众路线;第四,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第五,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法制建设。

  专家们一致认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研究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的法治经验恰当其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围绕研究重点、研究方法、研究资料以及研究中的困难和注意事项,尤其是局部执政的界定与历史划分,专家们也展开了深入讨论。据悉,相关系列调研活动将于近期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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