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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积极拓展网上群团工作 用微信群举办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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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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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浙江省法学会积极拓展网上群团工作,改革创新法学研究方式方法。11月11日,首次采取微信群形式举办学术研讨会,该研讨会由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专题研究社会关注的“伴侣动物保护地方立法”问题。这是国内首个关于伴侣动物立法的法学研讨会,也是第一个通过网络举办的学术会议。

  近期,国内发生多起不文明养狗事件,仅在杭州,两个月内接连发生两起,并引发全国舆论关注。一起是9月7日,杭州一名女网红和其母亲遛狗不牵绳,与孕妇杨某发生冲突致其先兆早产。另一起是11月3日,杭州一带孩子的妈妈被不牵狗绳的男主人殴打至骨折。

  为此,杭州市从11月15日起至年底前启动全市范围内的“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时间遛狗、遛狗不拴狗绳、随地大小便、无证养犬等现象从重处理。

  这次通过网络举办的研讨会汇集了浙江省政府法制办、浙江省法学会、全国各地高校、律师事务所等理论与实务专家、动物保护第一线的志愿者等70余人。按照会议议程,在微信群里,发言人通过上传发言文字或语音的形式发表学术观点,随后与会者讨论。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钱叶芳教授是这次会议的发起人,并全程主持了会议。

  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湖勇教授在会上提出,伴侣动物的研究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希望借此机会促进地方立法。他称赞网络会议形式新颖,可解决诸多不便,值得探索。

  与会人员就伴侣动物保护地方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立法宗旨、立法模式、社会治理、执法机制等进行了系统的文献整理和深入的理论剖析,提出伴侣动物的法定代理人、动物社工组织/基金会、刑法保护、繁殖规制等等新的概念和思路。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例如伴侣动物的内涵和外延、全国层面的动物保护立法和地方层面的地方保护立法的立法技术、地方条例名称中能否加上“保护”、是否需要将流浪猫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是否应当在杭州地区“禁止偷狗、毒狗、诱捕流浪狗的猫狗肉交易”、是否应当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达成了共识。另外,此次会议还对现行《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弊端进行了全面的检讨,对近期发生的不文明养犬引发的社会舆论和杭州市开展的“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热议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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