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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学会组织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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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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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和省委政法委领导同志要求,受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山东省法学会于5月8日至6月26日,着重围绕员额制改革、新型办案机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6月29日,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听取了省法学会开展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情况的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省委政法委、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第三方评估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林峰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志华审定《省法学会关于开展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要求;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梁战光先后三次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会议,周密研究,有力领导;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多次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要求。

  省法学会认真研究制定了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组成由山东政法智库成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长军教授为组长,山东政法智库成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教授,山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杨敏教授为副组长,山东大学法学院郑智航教授、马志红副教授、刘加良副教授、王奇博士、乔杉博士,山东政法学院綦书纬副教授、朱孝彦副教授等10名专家学者为成员的评估专家组。省司改办给予有力指导,省法院、省检察院大力支持,有关市法学会和市县法院、检察院密切配合,创造了良好条件。

  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专家组组成三个调研评估组,深入一线,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现场观摩等形式,到省法院、省检察院调研,到9市40多个市县法院、检察院,认真评估调研,并书面调度其他法院、检察院有关数据、材料,获取比较全面的情况。省法学会和专家组采取客观评估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主要问题与个别问题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分析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提炼改革亮点和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经多方征求意见,科学分析研究,形成了保持政治定力、秉持客观全面、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山东特色的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为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了决策参考。

  报告认为,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保证了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扎实有序推进;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政策基本落实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报告认为,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立足省情,扎实推进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形成了不少既契合司法规律又凸显山东特色的亮点和经验:首先,高度重视党建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力量;其次,遵循司法规律,科学设计员额法官检察官的遴选规则和遴选程序;第三,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并重,构建符合司法责任制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最后,适应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潮流,强化现代科技应用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度融合,为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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