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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学会部署推进“五型”法学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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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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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全市法学会建设,推动法学会工作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济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日,济南市法学会出台《关于开展“学习型、民主型、服务型、开放型、创新型”法学会建设活动的意见》,对在全市法学会系统开展“五型”法学会建设活动作出全面部署。

  以“学习型”法学会建设为统领,实现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完善学习制度,强化学习培训效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全员学习、跨界学习、全程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涵,全面提升法学会组织及成员的学习意识、学习能力、知识结构、业务水平,形成强大战斗力和卓越竞争力。借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建立市法学会领导机构学习制度。建立课题调研制度,带着问题,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实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全日制大学等专业优势,组织开展法学会专业知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各类智能培训。

  以“民主型”法学会建设为支撑,实现组织运行科学规范。牢固树立商量理念,着力打造商量品牌。认真履行人民团体民主协商职能,最大限度凝聚吸纳法学法律界智慧和力量。健全完善法学会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商量品牌创建活动,实现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完善各类会议制度,完善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专职会长办公会议等制度,健全民主议事机制,构建民主决策体系。健全民主协商和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开展协商对话活动,组织会员活动,增强会员参与感、获得感。完善研究会管理引领机制,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实行研究会年会制度,建立研究会建设、评估与退出机制。

  以“服务型”法学会建设为主线,实现服务保障更富成效。找准服务定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自觉把法学会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准确定位,坚持把改革发展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法学法律界研究的重点。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市委市政府“1+454”工作总体部署,认真研究新旧动能转换、城市智能化管理等重大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支持。打造高端法治人才队伍,调整优化学术委员会,构建法学法律专家智库,建设专业化研究方阵。建立健全激励评价机制,通过评选十大法学家、优秀成果等形式,激发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活力。

  以“开放型”法学会建设为引领,实现内外交流丰富活跃。拓宽内外交流渠道,开展全方位开放交流。落实共建共享共赢理念,摈弃关起门来搞建设的思维方式,推动全方位、宽领域、多视角融合交流。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着力推进工作措施开放、交流合作开放、法学人才开放、研究成果开放,实现法学会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法学会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不断增强法学会工作的开放性、包容性、活跃性,积极参国内外法学交流合作,拓展对外法学交流渠道,完善对外交流机制。加强与驻济高校、科研机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深入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构建全方位宣传新格局。

  以“创新型”法学会建设为动力,实现改革发展亮点纷呈。坚持向改革要动力,不断打造工作新亮点。全面落实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用改革的思维、改革的办法研究解决制约法学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不断为法学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全面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着力推出一批体现新时代济南精神、富有济南特色的工作品牌,不断提高济南法学会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美誉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党建工作、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会员管理创新,稳妥进行群团改革,抓好市、县区法学会党组建设,完善课题管理与成果评价机制,建设专业化的法治宣讲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后备人才培养,探索“互联网+会员”工作模式,切实把法学会建成“会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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