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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精准选题 镇海区法学会法学研究取得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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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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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海区法学会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平安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2017年,全区共收到法学论文和调研文章125篇,有五篇在中国青年法学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和到省级城市法学论坛上获奖,有八篇在省市举办的法学论坛和论文评选中获奖,区法学会和区法院分别获得优秀组织奖。其中会员刘明奎撰写的《技术权力:裁判文书背后的风险规避逻辑》在中国青年法学论坛上获得一等奖。是区内所有学术团体和宁波市县(市)、区法学会中获奖论文最多的。

  一、紧紧围绕大局,精准选好课题。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实务研究,是基层法学会的立足点,是参与法治实践、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途径。为使法学研究更具针对性、更加接地气,注重在选好课题上下功夫。一是深入实际调研。组织刑事法学等五个研究会分别到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问题。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平安法治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尔后进行了汇总梳理,形成拟设课题。二是由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联合发文,向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征集研究课题。要求区政法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至少要结合各自实际,呈报一个重点课题。三是召开研究会会长会议,确定重点课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区法学会召开研究会会长会议,对汇总的拟设课题进行评议审定,作为年度调研重点课题下发。2017年共设定重点课题10个,一般课题22个,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为精准开展法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组织协调,营造良好氛围。 繁荣法学研究,不能仅靠法学会唱“独角戏”,而要组织协调各方参与,形成法学会引领,多方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深入动员,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法学研究的积极性。每年召开一次有会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法学研究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由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作动员,要求会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充分认识繁荣法学研究的意义,积极参与和支持法学研究工作,较好地凝聚了各方力量。现在参与法学研究的不仅有政法各部门和镇(街道)的同志,还有组织、宣传、统战部门和社会保障、农业、市场监督等众多部门的同志参加,形成了浓厚的法学研究氛围。二是成立法学研究会。为更好地开展法学实务研究,区法学会成立了刑事、民商事、行政、人民调解和社会综合治理五个法学研究会,分别由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区综治办领导任会长,每个研究会由10-15人组成。成员由会长单位为主,并为每个研究会编入区政法各部门、镇(街道)的业余骨干和宁波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各一人,使研究会成员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实力。法学研究工作从一个部门“单兵突进”变为“大兵团”作战,有效地提升了法学研究的质量。三是开展课题招标。对重点课题在网上公示,向全区招标。对中标单位,要求组成以部门领导为组长的课题组,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较好地促进了重点课题高质量完成。从近三年实践看,中标单位比较重视,都高标准地完成了课题研究任务。

  三、搭建学术平台,服务法学研究。 为创造法学交流研究的良好条件,重视了学术平台建设。一是组织法学论坛。每年组织一次法学论坛。由区法学会根据全区工作大局,确定论坛主题,发出论坛征文通知,向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征集论文和调研文章,尔后,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召开法学论坛。由获奖作者作主旨发言,并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评议组进行点评,既肯定论文的创新点和实践指导价值,也就论文的下足和进一步修改完善进行交流商榷。尔后,由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等领导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自2015年以来,已举办三届,论文作者不仅有来自司法、执法等一线的法律工作者,还有组织、宣传、城管、民政和高等院校的同志,使法学研究更具广泛性和实务性,法治实践与法学理论得到有机结合,扩大了法学研究的影响力和知晓度,较好地提升了法学研究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组织研讨会。为使法学研究更接地气,区法学会建立了司法执法实务研讨会制度,每季度或半年举办一次有区政法各部门、宁波港公安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同志参加的实务研讨会,交流汇报执法司法工作情况,提出在法治实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尔后进行研讨。这样既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统一对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的认识,又为法学研究提供了鲜活的第一手材料,深受政法各部门的欢迎。三是创办《镇海法学》季刊。由区法学会创办的《镇海法学》季刊,内设领导专论、法学论坛、信息短波、要论摘编等栏目,及时传达上级法学会领导讲话精神、宣传学会工作情况、介绍法学研究动态、开展法学论文交流,每期可刊登法学论文12篇。较好地发挥了思想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的作用。成为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传播交流学术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受到了中国法学会、省市法学会领导的好评。四是积极推荐。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认真筛选,对优秀论文区法学会及时推荐参加上级法学会举办的法治论坛或法学、政法等刊物。仅2017年,区法学会推荐的论文在各级法学会论坛获奖和上级刊物中录用的就有60余篇。既繁荣了法学研究,又传播了工作经验和创新举措,较好地提振了法学法律工作者对法学研究的信心。

  四、注重成果转化,服务法治实践。 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衡量法学研究的成效,既要看是否推出一批有价值、有份量的研究成果,更要看优秀成果是否进入党委、政府决策层,应用到法治实践中。为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着力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编发研究成果《要报》。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和法治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用性、操作性强的优秀研究成果,以《要报》形式印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供在实践中参考。每年推送均在10篇以上。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的网格化“微治理”模式探析》、《信息化条件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等研究成果都被有关部门采用。二是深入实际推广。由区法学会组织专家到相关单位进行研究成果对接,介绍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和实用性,提出应用建议。如《创新“学院式社区矫正”模式的实践思考》一文,通过对接介绍,被采用推广,对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三是邀请相关领导参与法治论坛和法学研究成果研讨会。区法学会每年举办法学论坛或重点课题成果研讨会,都邀请相关领导参加。使他们在交流研讨中感受到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价值,促其在实践中转化应用。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践与思考》一文在研讨会上引发了区法院等部门的重视,经过调研论证,由区法院、法学会、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平台的意见》。区法学会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经验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王其江副会长的批示肯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证。 事业兴衰,皆由人为。要搞好法学研究,必须要有一支政治强、素质优、热心法学研究的人才队伍。一是建立法学研究人才库。区法学会建立了以区政法各部门业务骨干为主体,有宁波大学法学院等高校专家学者和镇(街道)、相关部门法学法律工作者组成,共41人的法学研究人才库。调研人才的主要任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抓好调研,及时提出法学研究课题,积极承担重点课题的研究任务,并规定每年至少要完成一篇论文。二是搞好教育培训。区法学会每年组织一次人才库人员和调研骨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正确方向。请专家学者和调研骨干授课和交流调研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法学研究水平。三是强化考核。对法学研究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奖优罚劣。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并根据考核情况及时调整法学研究人才库成员,使其始终保持较高的素质。区政法各部门普遍把法律实务研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规定每年是否在刊物(含区级)上发表文章作为评优晋职的重要条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调研的积极性,也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政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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