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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学会组织2017年度“北京社会好人榜”、“北京榜样”表彰会暨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培训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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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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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法学会在京瑞大厦组织召开2017年度“北京社会好人榜”、“北京榜样”表彰会暨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培训部署会。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同志及学会联络部、社工部、办公室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本次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各区级法学会、各研究组织、各涉法组织的负责人和项目工作负责人等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获得2017年度“北京社会好人榜”上榜个人和群体、“北京榜样”提名奖获得者: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理事安翔、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常务理事金晓莲、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北京市西城区晨夕法律服务中心、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腾进行表彰。沈腾作为获奖代表上台发言。

  

  

  随后,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负责人刘东阳同志就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了部署,并对项目申报流程、申报书填报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市法学会联络部负责人周远清同志对法学法律社会组织申报2018年学术活动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市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王长彤同志详细介绍了购买服务的资金使用规范和相关要求。

  最后,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同志讲话。他从三个方面对市法学会系统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法学会的工作要立足服务法治实践、建设首善之区,围绕中央、市委的中心工作。二是法学法律组织开展工作要做到“两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研究组织、各涉法组织的工作与各区级法学会的工作相结合。三是法学会的工作要树立“三个意识”,即使命意识、问题意识和时代意识。

  本次会议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对如何申报服务项目、如何规范学术活动以及如何科学使用资金有了详细的了解,为提高申报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及申报质量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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