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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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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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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15日上午,北京市法学会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延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鲁为及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的同志出席会议,市法学会党组书记韩耕,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谢超,不驻会的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以及各区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拟增选的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各研究组织代表、机关全体人员近120人参加了会议。

  

  谢超同志主持会议。杜石平同志首先代表市法学会向大会作《北京市法学会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工作报告,从“圆满完成换届工作、加强对法学法律界的政治引领、积极发挥学会在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六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学会在2016年的工作成绩,指出了学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并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加强首都核心法治智库体系建设、做好法学人才和成果评选工作、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和会员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实践、加强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六个方面部署了学会2017年的工作。大会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

  

  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甦和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周珂分别汇报了2016年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和2017年的工作计划,得到与会常务理事的一致肯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免理事、常务理事、专职副会长的选举办法》,并根据选举办法,通过表决,一致推举韩耕同志为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增选于飞等39人为理事,马建波等25人为常务理事,免去刘如赞等6人理事,免去郭锋等3人理事、常务理事,苗林同志不再担任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

  张延昆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学会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明确要求。

  一是主动担当政治引领责任,确保首都法学研究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掌握和深刻理解“四个意识”的准确内涵,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入言入行。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树立“底线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时刻保持警醒,遇有错误观点,绝不能采取“绕道回避”的态度,要敢于发声、敢于斗争,不能有丝毫含糊和退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主动权。要积极主动创新思想引领的方式方法,运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组织专家学者辨析澄清模糊认识、阐释批驳错误观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首都法学界在网络空间的思想引领作用。

  二是紧密结合实际开展法学研究,大力服务首都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大局。要紧紧围绕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开展法学研究。进一步深化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等问题的研究,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要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大局开展法学研究。要重点把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任务要求,在落实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城市副中心、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备冬奥会等方面加强研究攻关,以创新的理论成果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纽带作用,组织、引领各研究会、涉法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好“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好“法治建设公益讲堂”,提升“双百”活动影响力,打造出一批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品牌项目,努力提高基层普法活动的实效性。

  三是着眼于提升法学研究能力,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和学会组织建设。要加强首都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搭建人才成长的广阔平台,大力推进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互动交流。要加强研究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强化服务管理,加强研究组织党建工作。要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强化对区级法学会的指导,加强区级法学会党建工作,促使区级法学会有效服务区域法治实践。要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加强学会党组建设。不断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发挥好把方向、管大事、抓落实的重要作用。要从严从实抓好法学会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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