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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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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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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4日,北京市怀柔区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久刚为区法学会揭牌。区委常委、副区长于海波主持成立大会。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赤,市法学会联络部副调研员周远清出席会议。

  

  会上,宣读了市法学会《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怀柔区法学会的批复》,传达了怀柔区法学会筹备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怀柔区法学会工作规则(草案)》和《怀柔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怀柔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40名、常务理事23名、会长1名、副会长9名及秘书长1名。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久刚当选为第一届怀柔区法学会会长。

  

  刘久刚指出,成立怀柔区法学会是区委贯彻中央政法委工作要求和张延昆书记在市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关于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区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怀柔区法学会是在市法学会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日常工作将认真落实各项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在司法、执法部门,基层单位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精英们之间搭建一个桥梁和平台,充分发挥和体现他们的才华和价值,积极运用法学研究成果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全区安全稳定,服务于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于司法、执法工作,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人民群众。

  

  就做好新形势下我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刘久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成立怀柔区法学会的重要意义。成立法学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平安怀柔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怀柔法律研究水平的现实需要;二是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怀柔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要发挥好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发挥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发挥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宣传引导作用,要发挥好高层次法学研究队伍的培养平台作用;三是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为提升怀柔法治建设水平夯实工作基础。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着力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上下功夫。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对广大会员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不断提升自身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为提升怀柔法治建设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杜石平对我区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介绍了法学会成立的背景。他要求,怀柔区法学会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法治、司法实践中有所作为;要搭建平台,提升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

  (北京市怀柔区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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