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会动态 > 学会新闻

北京市法学会举办2015年第四次研究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8日
  • 【字体:

  2015年12月7日,北京市法学会在歌华开元大酒店举办了2015年第四次研究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暨京津冀协同发展报告会。会议主题是学习传达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学会近期工作任务。来自市法学会所属研究组织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以及法学会机关全体干部共6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主持。

  首先,由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赵磊同志作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题报告。他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的起草背景、战略定位、空间格局、重点任务等方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了十分精彩、深入浅出的报告,使与会专家学者、研究组织负责人和法学会干部,加深了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增强了立足本职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献计献策的信心和动力。

  其次,由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同志传达学习了市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2015年11月24-25日,中共北京市委召开了十一届八次全会。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市委书记郭金龙就《建议(审议稿)》10个重点问题作了说明,并强调指出,学习贯彻“十三五规划建议”,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二是必须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三是必须紧紧扭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三五”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必须把补齐短板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在人口调控、交通拥堵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环境治理、城乡结合部整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等方面多用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

  第三,机关部门安排部署工作。由联络部主任罗正群、研究部主任科员李倩分别就搞好研究组织年度工作总结、谋划2016年度工作任务,搞好课题研究立项、论文征集等工作做了部署。

  最后,党组书记苗林作总结讲话。他着重强调四点: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这两个建议,高度评价了“十二五”时期国家和首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国家和首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国家和首都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要任务、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等。特别提出了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法治建设急待加强”,对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做好法学会及所属研究组织工作,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开展好法学研究,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提出更多要求。二是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谋划好明年主要工作任务。各研究组织要切实总结好一年来的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明年工作的方向和主要任务。同时,市法学会正在筹备换届,请各研究组织在深入总结的基础上,为市法学会总结本届工作提供相关素材,为推进市法学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三是要积极建言献策,重点要围绕加强市法学会党组班子建设、研究组织建设和《市法学会五年工作规划纲要》等提出意见建议。四是要切实发挥好秘书长作用。秘书长是由研究组织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在研究组织工作中处于关键地位,研究作用的发挥、活动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与秘书长的工作分不开。因此,秘书长是一个实实在在做事的职位,在研究组织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供稿)

Copyright 版权所有:北京市法学会 主办单位:北京市法学会
备案号:京ICP备18059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02911